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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子3年騙稅1.8億:上游虛開 下游騙稅

2013年08月14日08:22    來源:南方日報    手機看新聞

27歲男子3年騙稅1.8億:上游虛開 下游騙稅

  該案涉及17家深圳生產企業、12家深圳外貿企業和5家外地企業。

  27歲小伙3年騙稅1.8億

  虛開發票7787份,涉案金額12億,4個騙稅團伙被抓獲

  經過長達8個月的縝密調查,近日,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挂牌督辦的特大騙取出口退稅案“7·18案”成功告破,粵、閩、蘇、甘、贛五省警方統一收網,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人。其中主戰場深圳共打掉了以張某發、謝某林等人為首的4個特大騙稅團伙,搗毀以生產企業和外貿公司為作案窩點的場所26家,查獲近百家涉案企業的各類票証超過5噸,凍結出口退稅款等贓款贓物達6000萬元。該案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已騙取國家稅款1.8億元。

  從上游生產企業,到中游貿易公司,再到下游的報關行、貨代公司,均是出口退稅這條利益鏈上的“螞蚱”,他們相互配合,共同分食最高17%的退稅率。

  要案傳真

  東北小伙子張某發南下深圳做起了“大買賣”——上游虛開、中游“洗票”、下游外貿公司騙稅。短短3年間,以他為首的騙稅團伙大肆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款1.8億元。

  空白委托報關協議引線索

  2011年11月23日,深圳市某區國稅局到深圳市隆泰祥進出口有限公司檢查出口退稅情況時發現,該公司有多家外貿企業和生產企業的財務賬冊、蓋有這些公司公章的空白委托報關協議等資料,退稅存在嚴重問題。深圳市國稅局當即成立檢查組,對該公司及多家外貿企業、生產企業開展調查。檢查組先后奔赴汕頭、廈門、晉江、泉州、上海等原材料產地取証,但由於許多原材料產地的企業為涉案企業“打掩護”,一時無法找到案件突破口。

  由於該案金額巨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涉及全國多個省市,在公安部和廣東省公安廳的指揮部署下,深圳警方與國稅稽查局聯合成立專案組。該案犯罪嫌疑人眾多、騙稅環節復雜,專案組便從發票源頭入手,對上游76家原材料企業、虛開的26家生產企業以及8家騙稅外貿公司開展了取証調查。經過長達八個月的縝密偵查,專案組鎖定了張某發、薛某、卓某、謝某為首的4個特大騙稅團伙。

  2013年3月20日、3月23日、4月12日和6月19日,專案組先后4次開展聯合行動,廣東警方共出動警力數百人次,一舉搗毀4個虛開、騙稅團伙,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名,搗毀以生產企業和外貿公司為作案窩點的場所26家,查扣作案電腦25台,印章、銀行卡、ukey近百個,查獲近百家涉案企業的各類票証超過5噸。經查,該案涉及17家深圳生產企業、12家深圳外貿企業和5家外地企業。涉案生產企業自2008年年底至案發日止,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7787份。

  團伙主犯張某發是在深圳寶安一幢居民樓裡落網的,當時警方破門而入后,經過一番搜索,才在他住所的床板底下找到張某發。

  控制17家企業虛開發票

  張某發,1986年生,2007年,大專畢業的他來到深圳,在一家外貿公司工作,積累了不少騙取出口退稅的門道。2008年5月,他成立注冊了深圳市隆泰祥進出口有限公司,據其后來向公安機關交代,“成立隆泰祥公司的目的就是用來騙稅的,隆泰祥接收的發票都是虛開的”。

  騙取出口退稅的手法有多種,產品主要以服裝、電子產品和家具為主。舉例來說,A從河南農民手中收購棉花,但農民沒發票隻能寫收據,價格高低隨意寫,A拿收據去稅務機關抵扣,開出棉花的發票,稅收成本大約3%,B則從A處收購棉花后,加工成紗線,征稅約5%,外貿公司再以6%—7%的成本,從B手裡大量購買增值稅發票。

  原本從紗線到服裝,中間還需大量的工序,但坐在辦公室裡閉門造車的外貿公司要從這些環節生產企業處購票,操作起來很麻煩,因此,外貿公司提供的一張服裝發票,紗線的原材料發票就佔九成,這個明顯的作假痕跡,一經檢查則易暴露。

  張某發團伙控制了17家服裝生產企業和7家外貿公司。張某發與服裝企業之間達成協議,由其為企業支付場地租金,或者每虛開一百萬元給予1%的好處費,企業則為張某發虛開增值稅發票提供條件。

  財務方面由其姑父王某負責,偽造購銷合同、記賬憑証、賬本賬冊以及劃撥資金,對外大量虛開增值稅發票到張某發控制的隆泰祥等7家外貿公司,再偽造外貿合同、接受境外資金入境、獲取空白外匯核銷,勾結貨代“配貨配票”,虛假報關出口騙取國家稅款。

  貨代公司“炒單”騙退稅

  由於報關行和貨代公司掌握了大量的真實貨物單信息,為了賺錢,他們便將信息轉賣給外貿公司,干起了“炒單”(即配貨配票)的生意。由於一些小企業不具備申請出口退稅條件,貨代中介便利用幫小企業報關的便利條件,將這些貨物的真實信息層層轉賣給專門從事騙稅的外貿公司,“移花接木”變為外貿公司的業務單。

  在網上一些專業論壇,各種有關“炒單”的討論並不鮮見。業內人士透露,做這一行門檻不高,而且輕鬆來錢快,吸引了一些人參與到報關、貨代等騙稅環節中。實際上,這些所謂的貨代公司中,沒有注冊的不在少數。

  虛開發票、報關、貨代、物流等環節密切配合,在這個鏈條中,作為中游環節的外貿公司為騙稅核心團體,左手通過從上游生產企業購買增值稅發票,右手再從貨代和報關公司購買真實貨物出口單,最終通過地下錢庄完成資金出入。通過這種配票、配貨、配資金的方式,獲得出口退稅。

  據辦案人員計算,出口退稅率最高為16%—17%,一張貿易騙稅單扣除買發票的成本6%—7%、配貨配票環節花費3%左右以及找地下錢庄出資的手續費1%—2%后,外貿公司可賺取5%—7%的利潤率。

  警方偵查,從2008年到2011年底,以張某發為首的犯罪團伙虛開發票遍布福建、江蘇、甘肅等多個省份,虛開增值稅發票7787份,票面金額高達12.8億元人民幣,騙取國家稅款1.8億余元。

  辦案者說

  出口退稅需要提供三方面的憑証:報關單、增值稅發票以及境外資金流入的証據即外匯核銷單。對騙取出口退稅的犯罪分子來說,要想辦法拿到這些材料,完成資金流、貨物流和發票流。這種騙稅方式涉及生產企業、貿易公司以及報關行、貨代公司,跨區域、專業化、集團化的犯罪特點越來越明顯,要辦好這類案件,一定要一網打盡,做好每個環節的取証工作。

  2011年,當國稅部門檢查發現深圳市隆泰祥進出口有限公司在退稅上存在問題后,張某發犯罪團伙就成了“驚弓之鳥”,其控制的一些生產企業、外貿公司紛紛關門躲避追查。后來我們抓住了突破口,克服了種種困難,最終將該團伙一舉拿下。

  ——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六大隊副大隊長李超曄

  警方提醒

  騙稅的“毒瘤”在於有報關行和貨代公司的配合,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取締這兩個行業,因為真實的貨物出口必須找這兩個公司來運作。是否可以降低5個百分點的出口退稅率,這也正是騙稅分子所能賺取的利潤率,如果去除了利潤空間,騙稅分子就無利可圖。

  另外,一般的中小企業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隻有升級為一般納稅人后才能開增值稅發票,但兩三個人的外貿公司,不需要任何生產成本,一兩百萬元就可開展業務,卻被允許開增值稅發票。

  打擊出口騙退稅離不開公安、國稅、海關等三家的密切合作,這些部門之間應該信息共享,建立各部門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責編:喬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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