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6日電(記者 劉錚)國家統計局26日公布了2012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的測算結果。新華社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統計局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司首席統計師關曉靜,對這次發布的文化產業統計數據進行了解讀。
文化產業實現了較快增長
問:從國家統計局近幾年發布的文化產業統計數據看,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勢頭如何?對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怎樣作用?
答:依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新標准進行測算,2012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實現增加值18071億元,佔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3.48%。
2005年至2011年間,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現價的年平均增速為23%,高於同期GDP現價增速6.6個百分點,法人單位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1.94%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2.85%。
我們對2011年數據按照新分類標准進行了同口徑修訂,將2011年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修訂為15516億元,與當年GDP之比修訂為3.28%。這樣,2012年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佔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2個百分點,增加值現價比上年增長了16.5%,比同期GDP現價增速高出6.8個百分點。
通過這些數據可以看出,近十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規模從小到大,發展勢頭良好,整體實現了較快增長,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穩步提高,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貢獻逐年加大。
文化體制改革有力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問:近年來文化產業較快發展的原因是什麼?
答:文化產業之所以能夠較快發展,主要是因為黨的十六大以來的文化體制改革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文化生產的發展。
首先,文化體制改革區分了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推動一大批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成為合格的獨立市場主體,極大地激發了內部活力和市場競爭力,成為引領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3年4月,我國共有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69.8萬家,其中經營性企業法人60.7萬家,公益性事業法人(包括社團、基金會)9.1萬家。
其次,文化體制改革大力推動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兼並重組、整合資源,支持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積極作用日益發揮,文化產業結構不斷優化。
第三,文化體制改革帶動了文化與科技、商貿、旅游、金融等的深度融合,推動了文化業態更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為文化產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第四,文化體制改革中不斷完善各項政策,持續加大財稅、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為文化產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法制環境和政策環境,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投入力度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文化產業良性發展的體制機制逐步建立,促進了社會主義文化全面繁榮發展,提升了我國文化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