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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被指政府算計老百姓房子 官方緊急表態【2】

2013年09月23日08:0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以房養老”,多一種選擇?

  “即刻變更產權害怕房子賣虧”

  記者調查發現,上海、南京、杭州、哈爾濱等地也有相關試點,模式均不相同。

  2007年年中,擁有政府背景的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以房自助養老”的模式。65歲以上的老人將自己名下房產賣給公積金中心,可一次性收取房款﹔該房屋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給老人,租期由雙方約定,租金與市場價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將租金一次性付與公積金管理中心。

  然而,滬媒報道,2010年,“以房養老”上海試點早已停止,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無恢復時間表”。

  最近一年,華東師范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教授汪榮明指導學生,專題調研“中國反向抵押貸款養老”模式。當年京滬“以房養老”試點失敗原因,也是調查內容之一。

  課題組發現,上海“以房自助養老”項目初期咨詢者眾多,但是真正申請試點的對象僅是個位數。項目失敗的主要原因,汪榮明和學生們分析認為,“大多數老人不能接受簽約的時候就變更房屋產權”。

  家住上海普陀區的張女士,不接受的原因是“擔心房價上漲”。

  從2007年到2013年,張女士名下的老房子市價翻了幾番,“要是當年賣給公積金中心,虧掉了。”

  此外,“南京試點”也廣被報道。2005年4月,南京湯山留園公寓試水“給我房子、替你養老”業務。擁有60平方米以上產權房、年滿60歲以上、無兒無女無親戚的孤寡老人,可自願將房產抵押給老年公寓,並入住老年公寓。老年公寓把老人的房子出租,用於繳納養老費用。老人去世后,房屋產權歸老年公寓所有。

  兩年后,當地媒體的調查卻稱,該公寓隻有4名老人入住,留園老年公寓即將進行工商注銷。

  日前,記者按照2007年該老年公寓在網站上留下的電話與之聯系,不是無人接聽就是關機。

  汪榮明帶領的課題組分析,這個方案的限制條件過於苛刻,機構公信力不夠,很多老人不敢把房產交給民營機構打理。

  其他城市試點也遇到了類似問題:客戶過少。如今,都已基本銷聲匿跡。

  “試點成功需政府引導給優惠”

  以往的失敗經歷,讓不少人對未來將開展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產生悲觀情緒。

  目前,新的試點方案尚未出台。

  孟曉蘇認為,如果這次想要試點成功,保監會首先要同意“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作為一個保險產品。政府也要給一些優惠政策,比如給老人免稅。(入保后每月從保險公司處獲得的收入,正常情況應交稅)。

  再比如,老人越高壽,領取的養老金就會越多,政府也可以通過一些“高齡(保險)補貼”,鼓勵保險公司對高壽老人“管到底”。

  李紅兵則建議,今后,“以房養老”可借鑒新加坡模式,由政府引導,給出優惠政策,或購買服務,吸引更多公益組織參與。

  而在“以房養老”這一話題逐漸升溫之時,有專家提醒,讓老年人安度晚年,不能把眼光局限於養老金數目、模式上。

  去年全國兩會,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鄭功成,接到一位老人的電話,希望他呼吁養老金再漲一點。鄭功成說,這位83歲的北京老太太,每月能拿2870多元退休金,但因生病住院,需長期護理,還是捉襟見肘。

  老年人晚年有高昂的醫療費用等支出,隻依靠基本養老金,根本難以承受。“中國各級公共性財政投入,更應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養老服務產業傾斜。”鄭功成說。

  70年產權,“以房養老”最大阻礙?

  多方認為,“以房養老”的主要障礙,是中國商品房產權最長為70年。

  “我買的是二手房,現在房齡已經快30年了,等我老了,就算想以房養老,剛把房子抵押出去沒幾年,就滿70年了,這賬該怎麼算?”北京市民張先生說。

  2011年9月,銀監會在公開辦復全國政協委員“以房養老”提案時表示,我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致“以房養老”難推行。

  中信銀行2011年在多地試點推出“養老按揭”業務,但明確規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現有房屋產權70年,產權到期后如何處置依然存在政策盲點。銀行開展這項業務也得考慮這方面的問題。”長春一家銀行個人貸款中心負責人解釋說。

  對此,孟曉蘇並不認同。在他看來,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已經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金融機構擔憂“70年產權”的問題,是自己束縛了自己。

  “真正的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要保障抵押了房產的老人,按照房屋的實際價值,領取養老金直到去世。”孟曉蘇說。

  孟曉蘇認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本身就是一個小眾產品。按照他的計算,我國目前大約有2000萬無子女和失獨老人,如果其中有3%的人接受,就有60萬人之多,這將極大改善他們的晚年生活。

  孟曉蘇計算過,在北京,一套二環內的100平米的老房子,市值約500萬,如果做“反向抵押”投保,每個月可收取3.4萬元養老金,直到去世,房屋增值還能領到更多。

  “多了一種選擇,不具強制性”

  民眾還擔心,政府提“以房養老”,那是不是沒有房子的人,就不能養老了,或者,隻靠基本的養老金是不夠養老的?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華南農業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系副教授張開雲,說出了自己的理解:“以房養老是養老政策多層次、多支柱背景下的多選之一,是自願選擇而非強制性的。同時在順序上,是存在了社會養老、家庭養老、國家幫扶、社區服務等養老選項后又增加了一個,而不是意味著,國家先收了你的房子,等你錢還不夠時,再考慮其他幫扶。”

  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連續發聲,平復公眾對“以房養老”的質疑:“以房養老”只是一種選擇,與基本養老保險沒有關系。

  以房養老是養老政策多層次、多支柱背景下的多選之一,是自願選擇而非強制性的。同時在順序上,是存在了社會養老、家庭養老、國家幫扶、社區服務等養老選項后又增加了一個,而不是意味著,國家先收了你的房子,等你錢還不夠時,再考慮其他幫扶。 ——華南農業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系副教授張開雲

  多地探索以房養老模式

  試點地點:北京

  開始時間:2007年

  試點模式:出租自有房屋(保留產權),租金直接給付養老公寓費用

  存在問題:無中間擔保機構,養老公寓地理位置偏遠等

  試點地點:杭州

  開始時間:2009年

  試點模式:租房增收養老,售房預支養老,退房補貼養老,換房差價養老

  存在問題:實施規模較小,無法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等

  試點地點:上海

  開始時間:2007年

  試點模式:房產直接變賣給公積金中心,用所獲資金返租自己已售房屋

  存在問題:即刻變更產權,未考慮老年人對房價上漲的預期等

  試點地點:南京

  開始時間:2005年

  試點模式:與“倒按揭”有相似之處,但隻針對房屋面積超60平米的“三無老人”

  存在問題:無中間擔保機構,參與條件苛刻,不利推廣

  試點地點:重慶、廈門、長沙等

  開始時間:2011年

  試點模式:以自己或子女的房產作為抵押,向中信銀行申請貸款,在約定期間通過分期還本付息方式還款或者以房產抵押

  存在問題:隻能以房產估價的60%提供貸款,貸款到期后,老年人晚年無保障等

(責編:周素雅、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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