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5日電(薛白)今日,由中國銀監會和世界銀行主辦,中國工商銀行協辦的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國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香港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鄭若驊出席會議並發表講話。鄭若驊說,香港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除法院外的更好、更便利的解決方式。
鄭若驊介紹,香港作為一個地區,一個地區的中心,很多機構在此召開會議,調解中心利用他們的地點,還有現有的一些機構來進行宣傳,讓金融機構告知消費者調解中心已經採取了糾紛仲裁。希望在整個運作和實施指導原則的過程中能夠實現透明,讓大家都能夠進一步了解調解中心的存在。
鄭若驊說,關於收費標准,調解中心採取了G20的高級原則“金融機構首先自己建立投訴協調和處理機構”,如果金融機構內部未能解決應該有獨立的解決機制。消費者先向金融機構提出投訴,如果金融機構沒有作出回復,消費者有權找到調解中心再提交投訴。你要成為一個合格的追索人,你還要符合時限要求,調解中心的時限要求是一年。與此同時,調解中心的董事會成員也是相對獨立的,他們有相應的專業背景,都有HKMA或者監管機構或者是銀行的代表,他們並不代表銀行,而是從銀行業、証券業或者消費者機構中選取過來的,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幫助調解中心相關的調解工作。所以調解中心的董事會是非常獨立的,而且也是非常有效的。
鄭若驊最后指出,調解的好處,在於整個流程是非常快捷的,而且最后調解的結果是有強制力的,如果接受了調解,消費者不能再去法院。調解中心雖然不擔負調解的具體責任,但是會幫助的客戶指定一個最后的調解人。在仲裁的時候如果調解未果,進入仲裁,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進入聽証。調解中心不斷地回顧過去的工作流程,希望以此不斷地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