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安徽省12日發布指導意見,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其中將建立多元統一的農村土地市場。今后,農民可通過流轉方式“買賣”宅基地。
根據安徽省發布的《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今后集體土地所有權將確定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2015年底前實現農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未利用地和農村范圍內的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証全覆蓋。
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是此次指導意見的亮點之一。根據指導意見,安徽省將堅持自願、有償原則,探索建立符合農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與此同時,建立農民通過流轉方式使用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的制度。探索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儲備制度,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安徽省還將建立完善土地交易平台,依托國有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建立統一的城鄉土地交易市場,為土地交易提供場所、發布信息、組織交易等服務。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林地使用權、森林和林木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指標、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的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逐步納入城鄉統一的土地交易市場。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涉及土地市場建設意見的出台,將促進農民宅基地等實現由資源屬性向財產屬性的轉變,從而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既能緩解農民生產融資難、活躍農村經濟,也將對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產生深遠意義。
安徽將建城鄉土地市場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流轉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安徽省20個縣、區將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今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轉讓、出租等方式流轉,用於工業、商業、旅游和農民住宅小區建設,未來還將建設統一的城鄉土地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