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有關原油和成品油進口權進一步放開的政策文件,已基本完成征求意見,有望今年底或明年初下發。
全國工商聯石油業商會會長張躍介紹,7月,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聽取商會關於中國石油體制改革的建議。此后,發改委、能源局、商務部多次召集石油商會召開座談會,聽取石油體制改革的有關意見,並就征求意見稿相關細則向商會征求意見。
國家能源局印發的《煉油企業進口原油使用資質條件(征求意見稿)》規定,主要煉油裝置實際一次加工能力不低於500萬噸/年,且單套裝置不低於300萬噸/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於300萬噸/年,三次加工能力不低於400萬噸/年的煉油企業,可以擁有原油進口權。該意見還對進口企業煉油的經濟技術指標、環保、安全、質量、配套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中國証券報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在商務部分配的2014年原油進口配額中,東明石化已經獲得1000萬噸配額,中化弘潤獲得500萬噸配額。
張躍介紹,由商務部牽頭制定的關於成品油進出口的細則文件征求意見稿提出,擁有油庫和碼頭、租用油庫和碼頭但經營能力非常強的貿易企業,均有望獲得成品油進出口資質。
就原油進口權放開,全國工商聯石油商會執行會長、山東恆源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長王有德建議,如果逐步放開原油進口,應同時放開成品油出口,否則煉油過剩產能將沒有對外轉移的渠道。(王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