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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再曝物美進場費混亂:10元錢的貨要收走3.8元【3】

2013年12月05日09:03    來源:央視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央視再曝物美進場費混亂:10元錢的貨要收走3.8元

  貨款113萬物美收走128萬 供貨商賠錢做生意卻起訴無門

  馮志平,北京市金天壇食品公司經理,從事食品、飲品代理三十年,前幾年,在北京地區他們公司幾乎和所有的超市都有合作,但是,這一兩年來,他們已經和物美等幾家超市停止了合作。

  馮志平說,從2011年7月到2012年9月同物美合作的一年多時間,物美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費用就達到了128萬元。其中,佔比例最高的就是進場費。

  馮志平:按照他們來說就是進店費就要35萬,這個2012年的這個9月份,我又交了一個33萬8,這個兩項屬於進店費,我一共是交給了68萬8。

  此后,因為陸續有新品上市,去年5月份和9月份,他們又先后繳納了3筆條碼費24萬元。除去這些費用外,物美在同他們簽合同的時候還收取了23萬多元的一筆合同費。

  馮志平:他們所說的就是獎勵扣點,但是你這個銷售比例來說呢,就比如說像我們跟物美2011年簽訂這個150萬的合同費,就是150萬的銷售數字,但是我們要給他返到15.47%的銷售獎勵。

  除了這些較多的費用外,物美還收取了新店開業費6萬元,加上物流費以及罰款3、4萬元,總共一年多的時間收取的費用達到了128萬元之多。

  金天壇食品有限公司經理馮志平:這個我們從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統共物美送貨,才是113萬。

  如此算下來,金天壇公司在物美的110多萬元銷售貨款不僅血本無歸,反而還倒欠物美十多萬元錢,在這期間,馮志平多次找物美協商,但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於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壇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訴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還進店費、條碼費、新店開業費、多扣的年度獎勵費等費用共計126萬多元。

  去法院起訴后,馮志平拿著相關部門發布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提供給了法官,沒想到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

  馮志平:因為在法院這個認可當中,這屬於一個行業的規章制度,還不能說是法律法規,所以法院不予認可,相對來說,尤其是像我這種情況來說,就是想把這個按照不合理的費用向物美索取,讓他歸還的話,在法庭上這方面,因為沒有相對應的有利的法律法規就是他這一塊他不認可。

  無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壇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調解,根據調解協議,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壇公司貨款47萬元,支付后,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系。金天壇公司承諾:若仍有遺漏或未核對的業務往來票據、單據一律作廢,金天壇公司放棄上述票據所代表的全部債權。

  馮志平:包括這47萬裡頭,還不在我們訴訟的120多萬裡頭,其中在這100多萬以外,我們還有14萬,將近15萬的貨款呢。所以說實際上他就歸還了我最后一個9月份新品的33萬8,實際上就把那個退還我,其它的任何費用沒退,因為法院不支持。

  面對這樣的結果,從事商業經營30年的馮志平怎麼也想不通,明明國家相關部門早有的明確規定,為什麼到現在零售商依然我行我素。

  2006年,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聯合公布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其中規定,零售商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從事不公平交易行為,強迫供應商無條件銷售返利,或者約定以一定銷售額為銷售返利前提,未完成約定銷售額卻向供應商收取返利。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的費用包括:以簽訂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已經取得商品條碼的供應商購買店內條碼收取的費用。為提供促銷服務,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等為由收取的費用。

  2011年12月,五部委再次發布《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規范促銷服務費,禁止違規收費,《通知》明確規定,零售商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的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條碼費、開戶費、無條件返利等均屬違規收費。

  對此,採訪中一些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將通過行政訴訟,把相關部門告上法庭。要求,五部委公開就實際履行《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的相關信息,切實履行該方案中的相關義務職責。”季成,北京市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有多年處理商業案件的經驗,季成認為,在目前狀況下,進行這樣的起訴缺乏可行性。

  北京市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季成: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於行政機關的做出的行政法規、規章,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這樣一些決定,不屬於人民法院的涉案范圍,所以說依據這樣一個起訴書的話,那麼我個人認為可能相關的人民法院是不會予以受理的。

  季成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按照五部委所制定《零售商和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也有明確的救濟途徑,如果供應商認為受到了零售商的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有關的行政機關進行舉報。行政機關調查以后,如果發現零售商的確是違反了《零售商和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是可以對其進行處罰的,這種情況下,如果行政機關不進行處罰,供應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對相關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市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季成:我們看到供應商起訴的理由是以行政機關行政不作為作為一個起訴的依據,那麼我們國家《行政訴訟法》裡邊,對於行政不作為,實際上具有明確的要求,它實際具備相應的幾個條件,第一個條件,是行政機關對於這樣的超市的亂收費,具有法定的管理職責。第二個,就是我們的行政相對人,就是我們的供應商,它需要當自己的財產權利受到超市侵害的時候,它應當向行政機關去進行舉報、進行申請。如果沒有這樣一個申請行為,很難依據行政不作為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季成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國家對於行政管理是採取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那麼供應商隻能在它所在區域相應的基層行政機關,提起這樣申請。如果是這些行政機關不作為的話,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對於直接起訴五部委,人民法院將不會受理。

  11月29日,《經濟半小時》記者聯系了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希望了解處理解決零供矛盾方面的相關問題,一位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是其他人負責媒體採訪方面的工作,並提供了一個電話號碼,但是,《經濟半小時》記者反復撥打這個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

  《經濟半小時》記者又撥打了北京市工商部門的電話,但是相關部門卻始終無法接通。

  隨后,《經濟半小時》記者向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局並發送了採訪內容的傳真。希望了解物美等零售商目前的行為是否違反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以及《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這些年以來,有沒有接到過供應商的投訴,如何處理的?主管部門有沒有依據上述政策處理過相關的案件,具體有多少。但是直到我們的節目播出時,仍然沒有接到北京市商委和北京市工商局的任何回復,相關採訪要求也石沉大海。

  據商務部今年的公開信息顯示,五部委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行為以來,納入清理整頓范圍的大型零售企業共76家,總部分布在22個地區,其中64%的總部集中在上海、北京、江蘇、山東、湖南、深圳等6省市。44家企業存在收取使用促銷服務費不規范問題,涉及金額1.68億元,已整改金額1.16億元,其中現金返還9117萬元,抵減后續服務收費或補償服務2463萬元。55家企業存在違規收費問題,涉及金額1.44億元,已整改金額1.14億元。經過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都取消了進場費、店慶費、無條件返利等違規收費項目,76家企業共調減收費項目319個。

  不過,《經濟半小時》記者在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官方網站並沒有找到處理相關案件的信息和統計數據,據中國商業聯合會零供調解平台透露,該部門成立3年以來,在北京市成功調解相關案件將近300起,退還違規金額5000多萬元。

  【半小時觀察】

  面對佔北京零售市場份額40%的物美,我們感受到的不僅是底氣,更有牛氣,霸氣。物美集團內部人士普對媒體透露,採用現在的經營權招標方式之后,將淘汰20%左右的供應商。而另一方面,雖然近年來一直被指變相地增加進場費,但物美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是誰給了物美這麼強的底氣,北京市商業部門,工商部門是否了解相關情況,這些部門又是如何落實國家五部委清理整頓違規收費工作相關方案的,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剛剛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我們期待著北京市相關部門能夠真正領會這些要求,並在實踐中真正落實。

(責編: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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