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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雙11”前警告電商:別先漲后降

2014年11月04日05:53    來源:大河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工商總局“雙11”前警告電商:別先漲后降

  核心提示|“雙11”網購大型促銷即將到來,北京市工商局11月2日特別發布“雙11”警示,電商必須保証及時送貨和退換修服務。工商總局此前也約談了阿裡巴巴、京東等10家大型電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防范電商用“先漲價后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也不得虛構成交量、成交額。

  禁止商品價“先漲后降”

  “雙11”促銷引起國家工商總局的關注。

  工商總局於10月31日召集阿裡巴巴、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1號店、亞馬遜商城、聚美優品、攜程、58同城、去哪兒網等10家電商,要求梳理以往促銷中出現的問題,採取措施防范。

  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針對今年“雙11”指出,應糾正網絡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准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網絡經營數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混亂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向電商提出,必須在網站事先公布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排查促銷者的經營資質、身份信息,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防范經營者採取“先漲價后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欺騙消費者,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

  禁用“史上最低價”等宣傳語

  在此次約談會上,工商總局對當前電商的銷售行為提出多項整改意見。按照工商總局的總結,“雙11”消費者受到侵權的“重災區”,主要就是一些假打折誤導消費者,以及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一些網絡經營者使用“全網價格最低”、“史上最低價”、“銷量第一”、“排名第一”等違反《廣告法》規定的用語開展廣告宣傳。

  此次約談會上,京東首席營銷官藍燁表示,京東已邀請第三方測試網店上售賣的食品的質量情況。在后台系統中,去掉“第一”、“最”等字樣,盡量規范宣傳用語,以避免誤導消費者。

  此外,工商總局認為,在配送不及時的情況下,電商要向消費者做好解釋,確保“7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得到切實執行。

  綜合新京報、每日經濟新聞

(責編:初梓瑞、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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