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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交警罰款每月有定額 警方:從未下達罰款指標

陳晨

2014年11月04日08:47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網傳交警罰款每月有定額 警方:從未下達罰款指標

  “一中隊現(場)罰(款)50000元,酒駕吊銷執照5個﹔政秘科現罰6000元﹔渣土中隊扣查黑車20輛……”近日,網絡上曝出一張西安市雁塔大隊“專項整治月量化任務分解表”。如此執法是否合規合法?交警部門是否下達了罰款任務?記者進行了調查。

  網帖:交警罰款金額被量化

  近日,網絡上曝光了這張“第四季度11月份專項整治月量化任務分解表”,在表格上,雁塔大隊所屬各中隊、科室分別被下派了糾正違章停車、酒駕吊銷駕照等詳細執法數量任務,其中包含現金罰款合計“230500元”一欄。

  在表格的“備注”欄中,雁塔大隊要求:以上任務為第四季度各月分解量化任務,各科、中隊要嚴格按照大隊量化任務分解表完成各項專項整治任務。

  表格曝光后,引起輿論關注。不少網友表示質疑,交警執法豈能直接與罰款金額挂鉤?量化任務是否有為交警部門“創收”之嫌?如此執法是否合規合法?

  網友“流星”質疑,交通違法分攤任務,可能會誘發錯罰誤判和釣魚執法,是否會出現錯誤執法?也有網友稱,各部門都有考核任務,交警部門執法應當視實際情況而定,如此事先預設“執法任務”,且赤裸裸地把罰款數額標示出來,確實不應該。

  警方:從未下達罰款指標

  網帖曝光后,交警部門作出回應。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官方微博上,交警部門表示,“市交警支隊立即著手調查,責成雁塔大隊立即糾正將基本工作量轉化為罰款的錯誤做法,並通報批評。支隊重申,交警各部門決不允許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任務,違者將被嚴肅追究。”

  3日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雁塔大隊採訪,雁塔大隊副大隊長李林介紹說,表格並非是給民警下罰款任務,而是根據其日常執法經驗,對民警進行的工作考核。“在日常執法中,交警部門發現,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現象較為普遍,而民警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執法力度不強,部分民警有畏難情緒。為了強化民警責任心,才制定了這樣的‘工作量考核’。”

  李林說,即便是考核任務量,也是根據實際執法情況而定,絕沒有“硬性考核”“強制完成”之說。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王海玲告訴記者,雁塔大隊將執法數量化為罰款金額,是表述上的不准確,也體現出工作上帶有一定隨意性,“已責成雁塔大隊及時糾正,並要求全支隊以此為戒。”

  專家:量化罰款指標不合適

  陝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表示,公安部門對民警的工作量進行考核是可以的,但罰款並非執法目的,量化罰款指標是不合適的。公安部門作為執法機關,應當嚴格糾正此類行為,對於民警的工作考核,也應當有更加科學、合理合法的手段。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全國不少地方都曝出了交警部門下達罰款任務的消息,這也讓一些民眾對於罰款的去向產生質疑。

  對此,李林表示,早在2002年,西安市交警部門就實行了交通罰款罰繳分離制度,所有交通罰款均直接上繳財政,交警部門並沒有任何“截留”或“返還”行為。“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對行人、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交警現場予以每例50元的罰款,但必須出具財政票據,交警部門以此為依據將全部罰金上繳財政。”

  交警部門承認,將工作量考核直接量化為罰款的表述確為不妥,初衷也並非“為罰款而執法”。鑒於此,交警部門已經嚴肅糾正並真誠向社會公眾道歉,同時舉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現此類行為。(記者 陳晨)

(責編:郝帥、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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