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網上的雙十一購物狂歡剛剛結束,幾篇關於雙十一期間網店通過人工刷單制造虛假高銷量的文章開始在網絡上流傳。隨著網絡購物的發展,為了迎合網店店主提升“銷量”和“好評”從而搶奪客源的需求,一大批網絡“刷單組織”應運而生。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刷單組織”規模龐大,每個組織擁有數千到上萬個“刷手”,他們經過培訓后通過一系列復雜流程“刷”出可以假亂真的銷量和好評,從而獲取佣金。
據了解,雖然這些刷單組織都宣稱自己有上萬人的客戶群體,保証安全,但在實際中,通過刷單進行詐騙的事例屢見不鮮。專業人士表示,刷單有風險並涉嫌廣告欺詐,由於“刷單組織”是虛擬存在的,“刷手”的權益往往難以保証。
發現
雙十一帶火網絡刷單公司
通過寄空包裹躲電商審查
刷單,簡單來說就是賣家雇人假裝買貨,從而提高商品的銷量和自家網店的排名的一種做法。雙十一前后幾天,不少網友都分享了自己替人刷單的心得。有的人稱迎來一年中最忙的兩天,更有網友發微博稱“雙11收官,現金流水3000萬+突破3萬+訂單”,引來圍觀。
在網絡上,有不少提供刷單服務的組織,北青報記者以網店店主身份加了其中一個QQ,這是某刷單公司的營銷號。營銷人員說,他們會首先一天幫助刷一兩單,然后逐漸增多,模擬真實的銷量增長情況,在雙11期間他們有很多客戶,“具體多少數字不方便透露”。
該營銷人員稱,想要刷單,首先要購買套餐,在某電商平台升級1鑽為251單,需480元,這筆錢將作為刷單員即“刷手”的報酬。網店店主要先把需要刷單商品的錢數付給公司平台作為保証金,“刷手”買家付款購買,交易成功后返還保証金。北青報記者表示擔心自己的錢被騙走,營銷人員說:“我們經營了7年,服務了十幾萬賣家,會保護買家和賣家的財產安全的,否則干不到今天。”
據了解,由於電商禁止刷單,為了避免被查到,這家公司會為網店店主提供一些小物流公司的單號,這些公司沒有物流追蹤信息,所以不會被電商追查到。該公司表示,在其他刷單組織,賣家也可以自己發空包快遞,由接收方的物流公司簽收,或者通過刷單組織獲得單號,由真實的刷手“取貨”。
體驗
刷單組織收取“保証金”
號稱一天輕鬆賺兩百元
在一個網絡聊天工具上,北青報記者應聘刷手,以155元保証金成為某刷單“組織”的高級會員,“組織”號稱一天輕鬆賺200元,承諾刷單達到一定數量后會退還保証金。開始任務前要先接受培訓,培訓員要求提交住址、電話、支付寶賬號及身份証照片等資料,並且要求支付寶賬號信息必須與身份証信息匹配,當北青報記者表示不願泄露過多個人信息時,對方提供了一張群聊截圖以打消疑慮,圖片顯示刷單群內成員高達1.6萬,在線人員也有1500。北青報記者提出退保証金,培訓員說:“這事兒我不負責。”
隨后,培訓員發來了一系列培訓資料,文字說明、圖片教程、視頻演示一應俱全,基本要領為:貨比三家—假裝和客服聊天—在店鋪停留3分鐘—付款。學習之后,北青報記者參加了實踐考試,拍了一單,但對方稱仍有一項培訓任務需要用銀行卡進行支付。北青報記者以自己的銀行卡並未開通網銀為由,一番“求情”之后總算拿到了“上崗証”。
雖然“組織”一開始稱接單不需要刷手付錢,會發紅包或者賣家代付,但進入拍單群后,北青報記者發現所有任務都需要自己墊付全部金額。除此之外,對方承諾每單可以拿到7元佣金,但實際上佣金數額多為2元到5元,7元只是最高佣金。對方告訴北青報記者,每個步驟都要發截圖給管理員,3天后確認收貨,再經過一系列手續才能獲得本金及佣金。
聲音
刷手:刷單賺錢沒那麼容易
商家:刷單是一種惡性競爭
小何半個月以前在朋友的介紹下開始兼職刷單,她一般都要先去一家網店逛一圈,再貨比三家,然后“組織”會為她付款,交易成功后發給她佣金,一般10到15分鐘能刷兩三單。由於不是職業刷手,這半個月小何隻刷了100單,每單2.5元到4元不等。對於網上號稱的每日輕鬆賺200元,小何感到較難實現,“一單算3元,一天掙200元意味著要一天連干4小時刷60多單,不過如果在一些購物網站留言並成功拉人進來就可以有50到100元的提成,來錢比較快”。小何告訴北青報記者,刷單的商家都是為了人氣。
小何的說法得到了一位網店老板張先生的驗証。張先生表示,平時商家刷單是為了能夠提高銷量,在類目當中獲得更好的顯示位置,而在雙十一的預熱期,大的商家們更可能會加緊刷單,因為類目的前十名才會進入雙十一賽場。“但其實電商對刷單查得很嚴,今年也有被電商查住刷單退出賽場的。”張先生表示,自己曾經也找人刷過幾單,但投了錢以后進去也沒見店鋪的位置提高多少,“刷單不僅要付佣金,還要支付快遞費,一單要投入25元左右,刷1000單就是25000元,成天刷我可承受不起,而且總會有人比你刷得多。”
張先生認為,刷單提高銷量是一種惡性競爭,有實力的大商家可以幾十萬地刷,沒實力的小商家就隻能被擠走,沒生意可做。
說法
刷單存在風險
涉嫌廣告欺詐
據了解,雖然這些刷單機構都宣稱自己有上萬人的客戶群體,保証安全,但在實際中,通過刷單服務進行詐騙的事例屢見不鮮。有的網店老板交了VIP費之后卻不見自己商品銷量提高,又無處尋回自己支付的費用,有的人做刷手用自己的支付寶卻被釣魚網站盜號,損失上萬元。多地警方都表示,人們應當對“刷單”保持警惕,除了“釣魚”以外,索要會費,不完成任務不返還,都可能是詐騙行為。
藍鵬律師事務所的王志榮律師表示,通過刷單制造虛假銷量,實質上是一種廣告欺詐,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因為消費者不僅對商品的內容本身,也對其銷量具有知情權。此外,王律師也表示,刷單“組織”要求出示身份証照片和相應的支付寶,有義務對刷手的隱私進行保密,但是由於網上的“組織”不清楚具體法人,難以保証隱私不會被泄露,而且發生了侵權或者被盜也很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