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8日電 (記者喬雪峰)18日,商務部召開例行發布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發布會上表示,兩岸投資咨詢機制僅提供投資規定咨詢,不負責個案問題的處理和解決。投資咨詢意見僅供投資者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沈丹陽表示,根據《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第十五條規定,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投資工作小組下設了兩岸投資咨詢機制。日前,投資工作小組雙方就該機制的咨詢性質、范圍和操作辦法等事項達成共識,商務部即在部網站公眾留言專欄和部台港澳司子站留言專欄中開設了提問專區。
兩岸投資咨詢機制旨在為兩岸投資者相互投資提供信息服務,促進兩岸雙向投資、推動投資便利化。根據雙方達成的共識,投資咨詢機制每3個月交換一次問題清單。商務部台港澳司是兩岸投資咨詢機制大陸方面負責單位,今后有意赴台投資的大陸企業可在提問專區中提問,我們將按上述約定時限和范圍予以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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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喬雪峰、夏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