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鄧先生的銀行借記卡明明好端端地在自己手裡,卻被人在廣州刷掉了30.45萬元。鄧先生於是將銀行告到朝陽法院,要求其賠償全部盜刷款項及利息。記者昨天獲悉,這一案件日前已經一審結案。朝陽法院認為,在盜刷事件中,銀行和鄧先生均有一定責任,判決銀行賠償鄧先生12.18萬元及利息,即被盜刷資金的40% 。
案情
■借記卡異地被盜刷
記者了解到,鄧先生是這家銀行多年的VIP客戶,也曾在廣州用過這張卡。去年11月7日下午,鄧先生的手機接連收到銀行兩條短信,告知他的借記卡在兩分鐘內在廣州先后發生兩筆大額交易,分別為15萬元和15.45萬元。當時,鄧先生正在北京的辦公室裡開會,沒有注意短信。第二天上午,鄧先生發現短信后趕緊向銀行客服電話報案並電話挂失,隨后向公安分局報案。目前,公安方面對該案正在偵查當中。
法院與公安方面聯系后,得知廣州兩筆消費的底單簽名為“楊文杰”,並非鄧先生的名字,監控錄像中顯示的刷卡人也明顯不是鄧先生。最重要的是,刷卡人用的銀行卡背面是白色,並非鄧先生真卡所用的黑色。刷卡人兩次消費共買走50部蘋果4S手機。
判決
■銀行被判承擔一定比例責任
今年2月,朝陽法院曾以涉嫌犯罪為由將這一案件移送至公安分局。但公安方面認為,鄧先生起訴銀行的民事案件與正在偵查的銀行卡詐騙案沒有必然聯系,公安方面無法對銀行有無過錯進行判別,所以將此案退回,法院又重新審理。
在一審判決書中,朝陽法院認為,從現有証據可以認定有他人利用非法復制的偽卡在異地進行刷卡消費,銀行作為專業機構,向鄧先生發放的儲蓄卡應具可識別性和唯一性,是持卡人向銀行及相關終端刷卡提款消費的唯一憑証。在偽卡盜刷的過程中,銀行未能准確識別偽造銀行卡,導致鄧先生涉案存款被盜,銀行沒有盡到謹慎審查義務,已構成違約。而鄧先生作為持卡人也應該妥善保管銀行卡及其密碼,防止因密碼泄露造成的經濟損失。結合這些情況,法院酌定銀行對鄧先生被盜刷的存款及利息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
提醒
■持卡人務必注意保管好密碼
對法院的一審結果,鄧先生並不滿意,他正在考慮是否上訴。記者了解到,類似的偽卡盜刷案件在全國各地都不少見。雖然案件情節大致相同,但由於關鍵細節上的差異,各地審判結果並不相同。
有的判銀行全額賠償,有的判客戶自己負全責,還有的和鄧先生的案件一樣,判決銀行和客戶各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不過,專業人士提醒廣大持卡人,無論何時何地都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密碼。除非是ATM機上安裝了非法攝像頭,否則銀行方面不可能知曉和泄露客戶的密碼。
■文/本報記者 程婕
■制圖/張坤
防銀行卡盜刷五項提示
妥善保護密碼
防止因疏忽泄露
交易憑條須粉碎
互聯網上使用銀行卡要特別警惕,開通銀行卡短信通知業務,及時掌握賬戶資金異常變動,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設置消費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