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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卡不離身被盜刷3.8萬 法院判雙方各擔半責

成都商報

涉案取款是由他人使用另行復制的“克隆卡”提取。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銀行ATM機無法識別銀行卡的真偽,系ATM機功能上的缺陷,這種安全漏洞及技術風險應由銀行承擔。
2012年12月17日14:32        手機看新聞

  涉案取款是由他人使用另行復制的“克隆卡”提取。發卡行未能盡到謹慎審查義務,應對其過錯行為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原告未能妥善保管密碼,應承擔相應責任。最終判決,各承擔50%。

  銀行卡揣在身上,卡內的3萬多元錢卻被人在另外一個地方取走了。相關証據鎖定,這位異地取款者,當時使用的是一張無任何文字、案的“空白卡”,與真實的銀行卡大相徑庭。日前,瀘州納溪區人民法院對這起銀行卡盜取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儲戶、銀行各承擔一半責任。因對一審判決不服,儲戶現已向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被人取走13筆共3.8萬余元

  李勇(化名),家住瀘州納溪區上馬鎮。今年5月15日晚至16日凌晨,李勇駕車前往貴州,行車過程中,發現自己手機響個不停。由於正在開車,他無暇查看。16日凌晨,李勇查看短信這才發現,自己當初在銀行辦理的借記卡內現金被人提取了13筆,被提取現金共計3.8萬余元。通過查詢,李勇發現,自己銀行卡內發生的13筆交易,全都發生在了宜賓長寧縣,而這段時間,自己一直在貴州。隨即,李勇向宜賓市長寧縣公安局報了警。

  宜賓警方從自助取款機上調取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5月15日深夜至16日凌晨,李勇借記卡內的存款,被一名蒙面人,在長寧連續取走13筆。其中取款金額為3000元的合計12筆,取款2000元的為一筆。整個取款,共用去手續費406元。另外,監控同時顯示,蒙面人所使用的,是一張卡面無任何文字、案的空白卡。

  隨后,李勇找到銀行,希望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這一問題。協商無果后,李勇一紙訴狀,將銀行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銀行支付所有被盜取的存款本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院判銀行儲戶各擔半責

  法庭上,銀行稱,由於李勇卡內現金被盜取地點為宜賓長寧,不在被告營業場所。李勇卡內的錢是他自己取走的,銀行不應承擔責任。同時,銀行還表示,儲戶應對自己的銀行卡密碼負保密義務。

  納溪區人民法院認定,根據現有証據,涉案取款是由他人使用另行復制的“克隆卡”提取。被告作為發卡行,接受了非法復制的借記卡的取款,並從原告賬戶中劃扣相應款項,對此,被告未能盡到謹慎審查義務,應對其過錯行為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借記卡取款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才能進行,原告對密碼如何泄露應負有舉証責任。據此,法院認定原告未能盡到妥善保管密碼的責任,導致密碼被他人得知,應承擔相應責任。最終,納溪區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對銀行卡被盜取一事,各承擔50%責任。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與李勇取得聯系。李勇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李勇現已向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成都商報記者 張柄堯

  瀘州新聞熱線:13309087709

  同樣的情況

  法院判:銀行全賠

  成都青羊區法院

  銀行ATM機無法識別銀行卡的真偽,系ATM機功能上的缺陷,這種安全漏洞及技術風險應由銀行承擔。

  四川李女士2008年在某銀行成都支行一分理處辦理了一張銀行卡。今年2月24日,銀行記錄顯示,李女士卡上的存款於2月24日晚上23時8分至23時20分在北京的一處ATM機上分8筆取現共計2萬元,分2筆轉賬5萬元,並發生手續費235元。當時,李女士身在眉山。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銀行ATM機無法識別銀行卡的真偽,系ATM機功能上的缺陷,這種安全漏洞及技術風險應由銀行承擔。判決銀行賠償李女士存款損失70235元及利息。一審宣判后,被告某銀行不服,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訴。成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佔

  怎麼防范克隆卡

  1 開通短信提醒業務,關注資金動向﹔

  2 增加密碼保護,並保管好密碼﹔

  3 刷卡消費時卡不離視線﹔

  4 不要將卡交給他人使用﹔

  5 發現被人異地盜刷后馬上就地刷一次,証明“不在盜刷現場”,並迅速挂失。

  克隆的易

  磁條卡 復制之易

  在犯罪分子瘋狂作案的背后,凸顯了磁條卡的安全隱患。

  佛山警方經偵部門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各種各樣的卡,隻要帶有磁條的,都能做成銀行卡,比如說超市會員卡等,通過復制器寫入空白磁條,就可以“克隆”一張銀行卡。而不法分子通常將微型讀卡器偽裝成一吸卡口安裝到ATM機或POS機上,獲取銀行卡卡號,再配合攝像頭拍到取款人取款時輸入的密碼。

  實際上,磁條卡的安全痼疾早已為銀行界所熟知。一名銀行人士說,磁條卡保密性差,確實很容易被復制。銀行卡磁條有三軌信息,其中第二軌是卡號,隻要將這三軌信息通過電腦軟件寫到空白卡上,就可以復制一張信息完全相同的卡。

  防范的難

  換芯片卡 成本之大

  記者了解到,為提高銀行卡的安全性,目前央行正在推動的從磁條卡轉芯片卡的工作。銀行人士說,“如果說磁條卡儲存的是文字的話,芯片卡就可以儲存照片。二者存儲信息量不是一個量級,金融IC卡的芯片相當於一個微型電腦,保密性較強。”

  事實上,芯片卡在我國存在已有多年,但遲遲難以推廣的主要原因是成本較高。據稱,一張普通的磁條卡成本隻有幾元,而一張金融IC卡的成本要十幾元。銀行人士表示,如果說一張芯片卡的成本為10元,替換20億張磁條卡就需要200億元,而ATM機和POS機的改造成本更高,普及芯片卡必將是個艱苦而漫長的過程。

  (綜合新華社 晶報)

  爭議的點

  密碼泄露 誰之責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克隆卡盜刷案的爭議焦點多數集中在密碼泄露的責任上。由於持卡人很難証明密碼泄露不是自己的責任,在法院判決中經常得不到支持,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法學專家張民安告訴記者,從目前破獲的案件看,密碼的泄露多源於不法分子偷窺,因而持卡人自我防護是關鍵。當然,銀行、持卡人、特約商戶、收單機構等都應當對銀行卡的使用履行義務,這樣才能真正保障銀行卡的安全使用。

(責任編輯:曹華、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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