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交易實況》報道,昨天下午滬深証券交易所雙雙發布了退市配套規則,進一步明確了退市制度的有關細節,和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有哪些新的變化呢?ST股票是否面臨著仍然我們沒有發現的風險呢?南開大學教授韓強解析退市配套規則。
上交所本次發布了四項退市的配套業務規則分別是風險警示板,股權交易暫行辦法,退市整理期業務實施細則以及退市公司股權轉讓系統股份轉讓暫行辦法,以及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實施辦法。簡單來說就是風險警示板、退市整理期、轉讓系統還有重新上市和征求意見稿是差不多的,依然是包括這四方面,深交所方面也是發布了兩個辦法,一個是深圳証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實施辦法,另外就是深交所退市整理期的業務的特別的規定,有兩個要點是進行了修訂,第一是進一步明確辦法適用的所有退市公司包括老三板的公司﹔第二就是為防止惡意炒作,在審核重新上市申請時增加了對公司在退市整理期以及退市后公司是否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被証監會立案調查或者司法機關立案追蹤的內容,這是熱點和亮點。
在退市整理期特別規定的修訂方面,已經處於重組中的公司可以選擇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並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或者選擇不進入這個退市整理期交易,而繼續籌劃或推進重組進程,還規定增加了暫停上市公司在籌劃重大重組時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是否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要求,這些都是相關進一步的修訂。
韓強:整體來講跟征求意見稿最大的區別,就是維持原有正負漲跌幅5%的限制確定了,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取消漲跌幅限制不對稱,這是一個重大的改進,也說明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征求意見中確實聽取了廣大投資者的意見,把這條拿掉了。這樣相對來說比較公平了,另外我們注意到,兩個市場的退市規則和轉讓都比上次更加細化了,也就是說可操作性也更強了。
風險警示板建立之后,投資者需要注意哪些問題?這次風險警示板的交易安排市場監控措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以及行情顯示以及交易信息公開等方面都和其他股票做了一定的區別,1月4日就會正式的開始運行了,現在這些ST公司和*ST公司將進入退市整理期。在交易安排方面第一是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的股票投資者隻能使用現價委托而不能使用市價委托,第二是風險警示股漲跌幅限制是5%,退市整理期的股票是10%。
在市場監控措施方面風險警示股票增加了一種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也就是說如果當日的換手率達到了30%就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停牌,直到當日收盤前5分鐘,第二就是限制單一賬戶當日累計買入單支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這些細節都值得投資者來關注,另外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第一是投資者必須通過書面或者電子形式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之后才能申請購買風險警示的股票,簽署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之后態度申請購買退市整理的股票。第二就是投資者每次提交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前必須閱讀並確認風險的提示。這三方面也規定的特別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