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証難辦背后暗藏權力尋租
調查動機
近期,准生証成為社會熱點話題。不少人反映,流動人口仍難就地辦理“准生証”。與此同時,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方便群眾辦証的通知》,要求各地簡化准生証辦理流程,流動人口可在居住地就地辦理“准生証”。辦理准生証到底有多難?此次通知能否改善辦証難的現狀?《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特別調查
本報記者杜曉
本報通訊員溫曉輝
一張小小的准生証卻牽動著許多人的心,尤其對於那些身處異鄉的人來說,辦理准生証的過程十分曲折。
不久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此專門下發了通知,要求各地簡化辦証程序,解決群眾辦証難問題。此外,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証(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
上述規定下發之后,准生証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但這一問題的復雜性要超出許多人的想象。
地方政策“打架”加劇“辦証難”
再有一周左右,在北京工作的媒體從業人員高明勇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回顧起辦理准生証頗為戲劇性的過程,真是讓他有些“傷不起”。
“我和愛人原籍河南,后因上大學、工作,我的戶口留在江蘇省南京市,她的戶口因故留在家鄉一個城市。”高明勇說,像他們這種情況,在當前的中國流動人口中比較普遍,辦理准生証最常用的辦法,是到女方的戶籍所在地去辦理。幾個月前,經岳父打聽,他們准備好了辦理准生証需要的材料:“包括我和愛人的身份証原件、結婚証原件、戶口本原件、各自所在單位開具的 初婚未育無撫養 証明信、我個人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 初婚未育無撫養 証明信。”
因為是頭胎,又屬於“初婚未育無撫養”,晚婚晚育,條件合法,材料齊全,高明勇以為事情進展會很順利。
不料,一上來就被“卡”住了。對方理由很簡單,按照高明勇愛人所在的河南某市的計生政策規定,辦理准生証,需要填寫“一孩生育証發放登記表”,並加蓋男方戶籍所在地轄區的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兩級政府的公章。
但是,當高明勇從北京前往南京蓋章的時候,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的一個工作人員告訴他,根據南京市的規定,不在南京市以外地區的公文上蓋章,隻能出具加蓋公章的証明信。
矛盾就這樣出現了。高明勇愛人戶籍所在地的某街道辦計生辦態度很堅決:“不按要求蓋章,不能辦理准生証。”
隨后,高明勇的岳父幾次三番前往計生辦辦理,都無果而返。
這時高明勇又想到一招,回南京辦理,但當他趕到南京后,被告知,他是集體戶口,根據規定,隻能由女方出具准生証,男方負責提供材料。高明勇意識到,這條路走不通了。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方法是可以到高明勇的原籍河南的另一城市去辦理。
於是,高明勇的父親前往計生部門打聽如何辦理,被告知需要加蓋13個公章或簽字,分別是5個村民代表、村計生干部,村主任、村支書、鄉計生辦工作人員、分管的副主任、主任,分管計生工作副鄉長、鄉長等。
當高明勇的父親“弄到”第九個簽字的時候,高明勇決定放棄了。
“這條路代價太大了。在與家鄉計生部門負責人通電話時,他告訴我,我和愛人的戶口需要遷回原籍才能辦理准生証——而我的戶口如果遷回,將直接改為農業戶口,涉及到現在的戶籍身份,如果是農業戶口,哪怕我在北京工作,可能隻能辦理農村的新農合,而非現在的城鎮人口的社會待遇。”高明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