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信息披露降低道德風險
雖然銀行逐漸將代銷業務的風險轉嫁出去,但這並不意味著風險遠離了百姓,缺乏相關監管、風險識別能力低於銀行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可能成為下一個風險的聚集地。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師張國興介紹,目前第三方理財可以代銷的產品種類繁多,包括信托、陽光私募產品、公募基金、VC?PE等,其中僅有代售公募基金需要申請牌照,其他產品目前尚沒有明確的准入資格和監管。因此,隨著產品線的不斷豐富,第三方理財機構納入監管范圍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據上海一家第三方理財機構客戶經理介紹,目前第三方機構多於銀行合作,雖然銀行禁止銷售私募產品,但是如果銀行理財經理個人掌握了客戶資源,通過“飛單”形式把客戶引薦到第三方機構,通過熟人關系,銀行外打款,協議風險自擔等方式躲避監管的情況也同時存在。
事實上,相對於銀行將高收益高風險產品賣給普通百姓而言,通過第三方理財機構銷售給風險識別能力較強的高淨值客戶本無可厚非,但是缺乏監管、信息披露不健全對任何人而言都是一顆“定時炸彈”。
毛恩知表示,加強信息披露無疑是重得信任的第一步。嚴格的信息披露有兩個好處:一方面讓投資者看到每筆資金運用和收益回收,消除投資者對理財產品即是“龐氏騙局”的誤解﹔另一方面,當投資出現問題時,讓投資者及時了解問題所在以及處理辦法,降低投資者對理財產品投資效果的期望,防止其期望與投資效果落差太大。
(責任編輯:曹華、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