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的教育部長袁貴仁對媒體表示:“教育公平是我們國家這五年做得最好的一件事情。”他還表示:“我們每年用了近1000億的經費來解決8000多萬學生的家庭生活資助問題,這一點可以說在中國歷史上,甚至和發達國家相比,中國都是做得最好的。”
資助家庭貧困學生,是政府的責任,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每年1000億元不是一個小數目,但在民間,教育部門救助困難學生的努力還是引發了不少議論。袁貴仁自己也坦承,中國2.7億名學生數量龐大,還有1700萬名教師、55萬多所學校,規模很大,“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些不令人滿意或者很不滿意的地方,我們的工作還有很多不足”。
顯而易見,這1000億元的使用效率還有待提高。在筆者看來,國家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成立教育政策性銀行,以建立覆蓋面廣、貸款方便、還款期限更長的國家助學貸款體系,將這1000億元用出更大的效益。
近年來,圍繞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一直爭議不斷。在國家助學金方面,怎樣把助學金發到真正貧困、需要幫助的學生手中,是教育部門、高校面對的一道難題。為此,教育主管部門提出了貧困生評議辦法,要求各校成立評議小組,“評議”申請者的貧困情況﹔有的學校則通過“競選”方式,讓貧困生上台講述自己的貧困故事,來贏取資助。這些做法是傷害貧困生的隱私和尊嚴的,但考慮到誠信問題,“不得已”而為之。
在國家助學貸款方面,近年來討論有所減少,但也時有大學生爆料學校扣畢業証要求學生畢業離校前歸還貸款。在2005年前后,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難,存在諸多呆賬、壞賬的問題,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此后,隨著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的增加,貸款需求有所減少,加之推出了生源地貸款,貸款門檻有所降低。可是,國家助學貸款體系的制度性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這就是說,由商業銀行來實施公益性質的國家助學貸款,難免產生商業利益與公益的沖突。
多年以來,一直有專家建言成立國家政策性銀行,來推進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工作。在發達國家,也已有成熟的運作模式。依照我國政府在幫助貧困家庭學生方面的投入,完全有條件成立教育政策性銀行,負責全國大中小學生的助學貸款發放事宜。如果成立教育政策性銀行,將有以下好處:
其一,減少國家助學金的數額,將其作為教育政策性銀行的政府擔保基金。這一擔保基金,可用來支付利息,沖抵學生的呆賬、壞賬,以及延長學生的貸款期限。目前,國家助學金是直接無償發放給學生的。如果將其作為擔保金沖抵學生呆賬、壞賬,實質上也等於把這筆錢給學生,而所起到的作用會更大,會令學生申請貸款更方便,歸還貸款的壓力減少。這並不是鼓勵學生不誠信,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學生貸款的呆賬、壞賬,與還款期限有關。如果畢業之后四五年就要學生還款,壞賬率必然提高,而延長到10年,甚至15年、20年,壞賬率將大幅減少。另外,壞賬率也與還款方式有關。有的國家的做法,是從學生的工資卡中按比例扣除還款,這意味著學生如果職業發展好,還款也快。這就需要大學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以及政府努力幫助大學畢業生找到工作。
其二,通過貸款上學,引導學生樹立自強自立意識。目前國家助學金直接發給學生,能讓學生直接感到關愛,可是,也容易讓學生滋生“等”和“要”的心態,導致助學金變異(有的學校就規定獲得助學金的學生不得購買手機等),甚至有些不貧困的學生也要裝窮去獲得助學金。而讓學生申請助學貸款(低息甚至無息)要求工作之后歸還的方式,一方面可以讓學生珍惜貸款,增強其責任心,一方面由政策性銀行進行審批、管理,也可解決現在評議、“競選”貧困生的難題。
與外國相比,我國的助學金額度確實較高,但是,助學體系卻太依賴“助學金”,而沒有建立更有效的政策性銀行。要把這每年1000億元用得更有效率,應將教育政策性銀行的建設提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