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在建高架橋延長線路基土方工程被勞務分包給個人,並有分包協議。此人據此向福建某銀行申請貸款3000萬元,用於購買運輸設備及墊資施工。
這符不符合放貸標准?已有六年從業經歷的銀行信貸員小劉陷入困惑。
建筑專家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勞務分包必須經過招投標,中標主體隻能是勞務公司,不可能是個人﹔如果需要墊資施工,就已經不屬於勞務分包了,而是工程分包或非法轉包。
但令小劉驚訝的是,最終這位申請人順利拿到了貸款,因為他身后的發包方是銀行的大客戶。
與記者熟識的一位銀行風險經理指出,從房地產、鐵路、高速公路、飛機場、碼頭到體育場館、經濟園區等項目建設,由於所涉及的資金量巨大,所以相關開發商和施工企業往往成為各家商業銀行追逐的對象。對於這些企業的融資,銀行總是暗送秋波,但是,具體到項目貸款,基層信貸員的職業操守和業務水平就顯得尤其重要。
小劉告訴記者,面對五花八門的工程項目融資申請,堅守崗位的信貸員們因對行業的認知程度有限,壓力和煩惱始終伴隨。
去年年初,銀監會召開全國銀行業系統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會議。會上,銀監會點出當前銀行業在貸款和服務收費兩大領域出現的八大不規范行為,並就此對信貸業務提出了“七個不准”。然而事情過去一年了,對銀行信貸的監管究竟起到多大作用?
小劉告訴記者,銀行的証券化活動以銀信合作的理財產品為主,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進行的儲蓄轉投資業務,地下錢庄、民間借貸、典當行等的存在,商業銀行的市場競爭壓力也在不斷增大。所以,抓住幾個大客戶,為大客戶提供盡可能多的“融資便利”,就成為一種必然行為,而這些大客戶一般都是國有大型企業。
小劉說,每當銀行有了信貸額度或低息貸款政策,大客戶都是優先考慮的服務對象。而對於更多的小企業,為了融資,為了得到一些額度,就會採取非常手段,而這些手段的直接參與者往往就是信貸員。
在有了信貸額度的情況下,銀行的領導最忙,而信貸員的壓力也最大。小劉訴苦說,小小信貸員不是貸款的最終審核者,風險經理有時也很無奈,因此,許多貸款的指令來自領導的安排,信貸員即使發現問題,也隻能服從。為了保護大客戶,為了留住大客戶,信貸員經常是在惶恐中工作,心裡不停地安慰自己:“反正是領導授意的,出了問題還有領導!”
小額放貸數額不大,風險相對低,銀行內外勾結的現象也就更普遍。據一位從事建材銷售的民營企業老板介紹,他的企業規模不大,由於近幾年建材銷售利潤薄,自己30多人的小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年初的銀行小額貸款就成了救命稻草。通過中間人和銀行信貸員,企業每年可以不還本,隻付息,貸出300萬元低息貸款,扣除25%的“好處費”,企業可以得到225萬元現金。而這種“優惠政策”公司已經享受了3年,至於未來本金怎麼償還“隻能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