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和省、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的發展,相繼出台了一系列綜合性政策措施,力促小微企業做大做強。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發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不僅是全方位服務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也是金融機構拓展小微企業、農戶和貧困人群新客戶群和新業務領域的新渠道。2005年,聯合國提出了包容性金融(即普惠金融),並將其定義為“一個能夠有效地、全方位地為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尤其是貧困、低收入人口——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這與我國“支農支小、扶貧扶弱”的普惠金融本質趨同。普惠金融體現的是一種和諧金融的理念,在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穩健發展的同時,實現所有人都能以合理的、可以承擔的成本長期獲得廣泛的金融服務這一社會責任目標,促使所有人有效地參加到社會經濟活動中,進而降低交易成本、消除貧困、改善教育,實現全社會的均衡發展,而這個目標的實現有賴於各層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體系的構建。本文圍繞如何加快普惠金融發展這一主題,從發展普惠金融主體、構建普惠金融模式、創新普惠金融產品三方面,研究普惠金融業務規律,全面提升普惠金融內涵。
一、發展普惠金融主體
要滿足不同經濟微觀主體多層次,多樣化金融需求,就必須形成有序的金融分層體系。我國目前金融體系離普惠金融體系還有很大距離,正規金融在金融市場的滲透率和覆蓋面遠不能滿足普惠金融的需求。當前除加快現有傳統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改革轉型,不斷提高基礎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質量,積極參與普惠金融發展外,應大力發展新型普惠金融機構,構建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體系。放寬金融機構准入政策,重點引導各類資本進入具有普惠職能的新設金融機構。在現有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驗基礎上,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金融機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明確對服務於小微企業和個人的專營金融機構進行財政、稅收、監管、擔保和風險包容度等政策扶持;重點發展民營銀行,有效避免國有銀行政企不分、股東股權虛置等問題,使其成為責、權、利統一的現代企業。民營銀行在發展普惠金融方面具有明顯的服務草根和市場效率優勢,能夠推動我國金融服務的差異化,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
二、構建普惠金融模式
普惠金融的模式我們應充分借鑒國外社區銀行,不斷完善內控機制和風險管理水平,堅持商業可持續發展模式,長期提供低成本、便捷、實惠的金融服務。首先是優化工作流程,發揮業務規模效應。聚集性是小微企業的重要特征,這一特征不僅是銀行打破與個體小微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決定性因素,也是進行批量開發進而通過大數法則管控風險的現實基礎。通過標准放貸程序發放小額貸款因為運營成本過高,無法實現經濟效益,因此,必須做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現簡化流程、系統自助、批量操作,這樣才能大大降低小微金融業務的運營成本,提升小微金融效益。其次可通過開展交叉菜單式銷售,以綜合金融服務完善小微金融體系,以此提高單個客戶的利潤貢獻度,最大程度降低為單個小微企業提供服務以及單個小微金融產品的運營成本。以小微金融打通傳統零售和產業鏈金融,小微金融的服務外延更加深入到經濟的各個產業鏈條和社會家庭中,從而真正實現小微金融“服務民生”的普惠金融本意。三是堅持市場化運作機制,包括業務行為市場化、產品定價市場化、服務手段市場化、營運管理市場化,通過市場化運行,實現金融服務社會效益最大化。
三、創新普惠金融產品
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根據普惠金融的需求多樣性特點,普惠金融機構應加大自主創新力度,量身打造金融產品,細分貸款品種,提供助學、創業、養老、醫療、消費、建房、旅游等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在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擔保方式、貸款利率方面的不同進行合理設計,以適應資金需求多樣化的特點。以小額信貸資產業務帶動發展委托、金融咨詢、企業投資顧問、個人投資理財和電子商務等中間業務類產品。重點是積極探索適合低收入群體需求的金融產品,在擴展業務的同時充分重視風險的存在,積極探索各種有效的貸款擔保方式,打破以不動產抵押為核心的貸款抵押機制,嘗試互助聯保、保險基金擔保、再保險擔保等擔保方式。此外,還可以考慮發展互聯網普惠金融,降低農村地區存在的空間障礙所帶來的信息採集成本和業務開展成本,解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不足問題,將不同類型的金融產品進行捆綁,以此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實現“公平與效率”,提高普惠金融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普惠金融是實現金融業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體現。當前新形勢下,要開創普惠金融的新局面,我們必須深刻理解普惠金融內涵,與金融體制改革相結合,努力構建一個健康、規范、有序、競爭充分的金融市場,才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滿足所有人群的合理的金融需求,為實體經濟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作者單位:李吾衛,西北大學經管學院﹔薛峰,嘉興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