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长江日报 男子未办交通银行信用卡却“透支”2万 银行拒回应
10月初,邓先生接到一个电话称,邓先生在交通银行办的信用卡已刷卡消费2万多元,请邓先生尽快还款。邓先生原以为是诈骗电话,没理会。然而,连续几天不停接到这个催款电话,邓先生才向交通银行客服电话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名下的确有一张信用卡,办卡人是武汉一家单位姓王的人,这张卡在武汉和在随州共消费了17笔,总金额是20784.87元。
邓先生告诉客服人员自己不认识这名姓王的人,并要求提供这人的情况,工作人员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
之后,邓先生多次致电交通银行,催问事情进展情况,都没有得到满意回答。最后,银行通过电子邮件,让邓先生填写两份资料,一份是《太平洋贷记卡客户否认办卡、用卡确认函》,一份是《情况说明》,邓先生拒绝填写。“我怕交通银行拿到复印件后"偷梁换柱",说是他确实办了卡,还有身份证复印件为证呢”。更让邓先生气愤的是,《情况说明》里第6条问他“您是否愿意还款?”。“我卡都没有办,怎么存在还款的问题?”
记者以邓先生名义致电交通银行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再次拒绝回答这张卡是怎么办出来的,称“这是内部规定,不便透露。”
11月9日 新京报 保监会:人身险销售误导情节严重将被逐级追责
记者从保险业内证实,保监会已向各保监局和人身险公司下发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人身险销售误导将正式引入责任追究机制,出现销售误导行为严重的险企可能将面临责任人被开除的处分。
根据规定,保监会将采取逐级追究的方式,对保险公司直接和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的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等。情节严重的险企直接责任人将被开除。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还要在指导意见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内部的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各类责任追究的标准、范围、对象和程序,在明年2月1日前上报中国保监会,并从明年起,每年4月1日前,向保监会上报一份责任追究报告。
一家寿险公司人士表示,此举旨在加强监管部门对保险销售误导的控制。“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明年险企上报责任追究办法后,保监会除了治理具体的销售误导行为外,还将起到对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作用。对于屡次出现销售误导、集中退保事件的公司,保监会可以逐级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这不仅意味着销售误导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对销售误导整改不力、放任自流的保险公司也将遭到严惩。”
一位保险营销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保险业界来说,防范销售误导一直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此番保监会向业界下发追责令,是希望在业界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在公众面前树立保险业治理销售误导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