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2013年1月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当月房贷还款有的增加、有的减少?降息后,房贷还款增加是不是因为银行向客户多收了一天的利息?羊城晚报本月28日、29日推出的独家调查引起广泛关注。围绕这一问题,记者展开追踪。
穗公积金中心
两种还款法都多一天息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日明确向羊城晚报回复称,2013年1月份的公积金还款是以31天计息。相关负责人解释,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这段时间需要新旧利率分段计息,而实际还款天数为31天。“平常不涉及跨年的2月至12月份,按月利率(年利率/12)进行计算,相当于每月计息天数为30天”,该人士称。
对于网友提出的2013年1月公积金还款不降反升的情况,该人士称,在递减还款(等额本金法)的情况下,不会出现2013年1月还款额高于2012年12月的情况;而在等额还款(等额本息法)的情况下,确实会出现房贷还款不降反升的情况。
“两种还款法确实都会出现多收一天利息的情况”,该人士指出。等额还款的情况下,利息增加的幅度较明显,因此1月房贷还款不降反增的幅度较为明显;而递减还款的情况下,因为每月还款额正常是在逐月下降的,1月房贷还款中多收的利息显示相对不明显。
该人士坦言,客观上1月份的实际还款时间是“31天”。“如果1月份只有28天,计息肯定也会按28天算”。她同时强调,公积金中心的所有利息均上缴国家财政。
平时按30天计息,1月份按31天算,客观上是否向还款人多收了一天利息呢?该人士回应:平时31天的时候,计息也按30天算,“换个角度看,是不是能说平时的利息少算了呢?”
广发银行
客户提前还了一天本息
“2013年1月份确是按31天计息的”,广发银行相关人员30日晚回复称。
该人士表示,当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变更时,广发银行为房贷客户提供了多种利率变更方式。如客户选择年度利率调整方式,那么新房贷利率应在下年度1月1日开始执行。客户将出现跨年度计算利息的情况,银行按照分段计息方式计收该期本金及利息。
该人士称,在进行分段计息时,因涉及跨年,需要先结清前一期本息,前一期本息因不足一个月,因此需要按实际天数计算。同理,后一期本息也是按实际天数计算。以2013年1月为例,银行需要先结清2012年12月还款日的本息,再结清2013年1月还款日的本息。因此本期还款本金和计息天数为31天。
2013年1月以31天计息,平时以30天计息,会不会客观上造成多收了客户一天的利息?广发银行给出解释,“当期的第31天还款包含了本金及利息,实际上客户是还快了一天本息而非多还了一天本息。未来计算利息的本金会减少,相应的利息也会减少。”
情况是否真实如此?对于“还快一天本息”的说法,有市民提出异议。假设2013年1月还款周期的最后一天,银行较平日向客户多收了60元,假定其中包括15元本金、45元利息。“提前还了15元的本金,接下来的还款利息自然就会相对少付;但这45元的利息还是较平时多收了。”
建设银行
1月商业贷款按30天算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房贷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建设银行的商业住房贷款政策是,还款不足一年的商业性房贷不随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还款超过一年的,房贷利率从次年开始调整。“也就是说,还款超过一年的商业住房贷款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下调后的房贷利率。”
“不论大月、小月,银行统一按30天计息,不可能存在按31天计息的情况”,该人士回应。她指出,2013年1月份虽然存在新旧利率合并计算,但当月的房贷计息同样是按30天计息。这位银行的专业人士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定张先生每月20日还款,那么2013年1月的还款周期是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20日。“具体计算上,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按照旧利率计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20日则按照新利率计息;虽然客户实际还款天数为31天,但当月银行的计息天数仍为30天”,该人士称。
为什么有些银行对今年1月的房贷还款按照31天计息?这种计息方式是不是多收客户1天的利息?建行专家分析,银行如果按照31天计息,应该是出于“资金占用时间”的考虑,“因为客户实际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的31天”。但是,2月份实际还款天数为28天,银行为什么不按28天计息呢?这种解释仍然叫人费解。
链接
北京也现银行多收一天利息
羊城晚报关于2013年1月房贷不降反升的相关调查出街后,《北京晚报》1月30日对北京地区2013年1月房贷还款进行了跟踪。
报道提出同样的质疑———“银行多收了客户1天利息!”北京市民柳女士也反映2013年1月份的房贷扣款利息不降反升。柳女士向银行咨询,银行给出的说法是:2013年1月份是新旧利率合并计算,当月计费的基础为31天,而平时的计费基数为30天。对此柳女士也质疑,银行多收了她一天的利息。(记者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