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6月底《基金法草案》初次审议通过以来,业界对新规定中新增的基金组织形式、私募投资范围与监管部门等问题讨论热烈。其中,关于PE投资基金是否纳入该法的争议最为激烈。10月23日,《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大方向仍是PE入法。然而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最终确定PE/VC不纳入新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研究室主任、原《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4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在谈及股市前景时,王连洲表示,相信经济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不愁股市发展的前景,不愁股票价格不上升。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研究室主任、原《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因而,此次纳入新基金法调整的私募基金归证监会来监管,其他的根据现行的监管体制,PE由发改委来管,其他则是银监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