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5日電 (張文婷)為更好支持自貿區建設、推動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的復制推廣,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保監會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要求和相關試點情況,決定將支持上海自貿區保險業發展的11項支持政策放寬至福建、天津、廣東三個新設自貿區和上海自貿區擴區區域。
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在創新保險產品管理制度方面,允許當地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協會條款,提高產品開發使用效率﹔
在創新保險機構和高管人員管理制度方面,取消當地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
此外,保監會表示,支持自貿區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以及在區內設立外資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再保險中心等。日前已正式批復三地保監局,要求及時出台實施細則,根據福建、天津和廣東自貿區的戰略定位和發展實際,循序漸進,因地施策,有針對性地推動自貿區保險政策措施落地。
據悉,2014年12月,國務院決定在福建、天津、廣東新設三個自由貿易園區,標志著我國自貿區建設步入新階段,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和更大范圍的改革試點正在加快推進。
下一步,保監會將根據福建、天津、廣東自貿區總體方案,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和實施方案,推動保險業更好參與和服務自貿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