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以“忽如一夜春風來”形容整個保險業的感受,似乎並不為過,而保險股也報之以“萬綠叢中一點紅”。
當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決定,將試點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針對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照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鼓勵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由此,呼聲已久、具有裡程碑意義的的商業健康保險“個人稅優”政策正式落地。
“希望相關部委盡快出台實施細則,以便充分釋放紅利,推動商業健康保險在原本快速發展的基礎上實現更快發展。”多位受訪的業內人士表達了同樣的心聲。
與此同時,消費者的疑問也隨之而來,如“是不是拿著繳費收據作為優惠憑証,就可以由單位代扣代繳了”、“作為一名老客戶,明年該繳納的續期保費會不會享受同等優惠”等。針對如上問題,某大型壽險公司健康險部負責人答復記者稱:“政策剛剛出台,公司會著手進行相應的研究,至於商業健康險存量保單的續期交費標准會不會因此而調整,還需要進一步觀察,畢竟這麼大的市場份額,涉及到數百萬份健康險保單。”
業內猜測:兩種細則不同結果
政策已經落地,細則尚未出台。記者經採訪獲悉,猜測的版本已經出現,大致分為兩大類。
“目前已經明確,針對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照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現在假設將年均2400元的限額平攤至一年12個月,每月按照個人收入免繳稅上限3500元的標准計算,新政策出台后,個人所得收入的免稅標准則相應上調至3700元。”一位不願具名的健康保險公司負責人對記者稱,相比之下,分攤至每月的做法不如將2400元稅優限額作一次性扣除來得更有推動力。
據該負責人介紹,按照美國通用的辦法,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稅優限額,往往予以一次性扣除。以我國採用的“月收入”計薪方式,在一年某一個月內將2400元限額予以稅前扣除,3500元的個人收入免繳稅上限則提高至5900元。
“假設採用一次性扣除的辦法,新的扣稅標准會使個人當月收入由此多出大約600元,推動力及其政策效果將十分明顯,並且現實中的可操作性更強。”上述負責人稱。按照國際經驗,稅收優惠是鼓勵市場機制發揮作用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在美國、德國、澳大利亞等主要發達國家,對企業、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均設有財稅優惠政策。
業界建言:新老保單同等優惠
在北京國貿商圈一家外企就職的吳女士對記者提出自己的疑問:“前年在一家合資壽險公司購買了一份保額30萬元的重疾險,年繳費8000元,連續繳費20年,不知道明年續費時能否享受到同等的稅收優惠待遇?”
據記者了解,作為商業健康險的主流險種,重疾險的保障期限往往到達被保險人70、80歲乃至終身,繳費期限也有10、15、20年不等。作為一個保障額度相對較高、繳費期限相對較長的險種,存量保單的持有者更加關注續期保費繳納時的“政策待遇”。
“相信在新政策落地之前,決策者已經將商業健康保險的所有新老保單都納入了改革的視野,也希望新老消費者都能享受到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江泰保險經紀公司人身保險技術部總經理唐明在接受採訪時如是表示。
業界期待:擇優試點逐步推開
隨著社會老齡化壓力加大,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互補,被視作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重要途徑。這也成為決策層啟動試點的初衷:希望借助更多手段,調集更多資源,舉政府與市場之力,更好地托舉民生保障。
“在我看來,應當選擇政策環境好、經濟實力強、納稅意識強、政企溝通順暢的地區率先開展試點,待總結經驗后逐步推開。”唐明對記者稱,在健康險消費需求逐年快速升溫的背景下,隨著新政策的付諸實施,消費者獲得相同的健康保障,保費支出相對減少,從根本上有助於緩解就醫負擔和經濟壓力,這將大大激發公眾的消費意識,健康險需求由此進一步涌現,進而激發保險公司開發出好產品的熱情。
目前,各大險企正在銷售的健康保險雖然名目繁多,但鑒於健康保險的定義相對明確,市場上的主流產品仍然是涵蓋醫療、重疾、失能等不同責任范圍的產品。唐明認為,待新政策實施后,保險公司重點開發的產品,仍然會以滿足市場主流需求為導向,絕不是單一產品,而是多元產品或組合產品,給消費者提供的是集醫療、重疾、失能等健康保險於一體的一攬子解決方案。
“在稅優杠杆下,一方面市場消費有需求,一方面產品開發有熱情,使用政策工具激活市場機制的最大好處,就是健康保障越來越多地轉化為居民的自主消費行為,這樣既緩解了個人的經濟壓力,又分擔了國家的醫療負擔,這種多贏的局面符合市場期待。”唐明表示。(記者 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