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有效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进一步改善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提案
社会管理与国家发展阶段密切相连,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集中凸显期,比如贫富差距拉大,未能形成更加公平的分配制度;社会事业滞后,亟待健全完善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公众幸福感下降,一些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急需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污染加剧,食品、水、空气被污染,开发和保护环境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都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
当前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手段比较单一,重行政性、强制性的管理,轻法律规范和经济手段、市场调节的作用,同时不同手段的运用次序倒置,一般成熟市场、发达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和社会的管理,都是主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辅之以特殊情况下的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我们遇到问题时则往往习惯性地首先考虑运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如车辆摇号、限行,住房限购等,而不是优先运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相应地,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的作用,轻社会的作用;在管理内容上,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管理手段,减少行政干预,推动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变。即从以往比较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模式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的管理模式转变,从以往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向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将行政手段作为法律和经济手段无法解决时的一种过渡性的、特殊的手段转变。
二是建议加强法制建设,注重发挥法律手段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鉴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在社会管理上更加体现民主、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具有权威性,这正是法律手段的优势所在,法律手段应成为新时期社会管理的最基础、最根本的手段,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
三是建议注重发挥经济手段在社会管理中的调节作用。积极利用经济杠杆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社会的有序平稳运行。如上海的私家车牌拍卖制度、香港的高价停车管理费、欧洲按照车辆类型及载人数量分道行驶制度不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同时还可将这部分增加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能力。特别是在一些领域通过实行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防范灾害事故的发生,并用市场化的手段及时妥善处置万一发生的风险损失,减少矛盾、纠纷和冲突,从而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