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保险公司启动理赔应急通道,据不完全统计,国内24家保险公司约190人次购买了商业险,理赔预估金额超3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马航至少需赔付每名乘客120万元。若是飞行员劫机,家属还可提起人身损害诉讼,马航将赔付更多。
保险赔付
1.商业保险无保单也可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专业教授庹国柱表示,航空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保险的赔偿,凡购买了保险公司所售的航空意外伤害险或人身意外险的乘客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第二部分是责任赔偿,如果乘客没有投保任何形式的意外险,则只能获得此部分的赔偿。
对于购买了航意险、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据了解,自MH370失联之日起,各个保险公司立即展开排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4家保险公司约190人次购买保险(或存在单人购买多家保险公司产品情况)。
庹国柱表示,目前飞机已经确认失事,就商业保险而言,即使家属没有找到遇难者投保的保险单,也可以获得赔偿,“保险公司在确认飞机失联后就开始着手准备赔偿了,现在确认为坠毁,预计商业保险部分的赔偿很快就可以落实到位”。
2.国内保险公司开始理赔
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此次马航事件赔偿金额暂时没有最终统计数据。但昨天晚间,中国平安表示,初步确认的客户数为50人,预估的金额在1245.21万;中国人寿则表示经排查确认承保该航班中方旅客32人,涉及保单74份,预计给付金额近900万;中国太保表示,此次马航事件涉及12位寿险客户,预计总赔付约404万元;泰康人寿此前表示排查到12位客户,预估赔款约450万元。另外,包括中国人保、新华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将开通绿色通道,配合有关部门空难处理程序。
中国平安昨天晚间已完成首批17位客户预赔付逾370万元。
3.责任险每人至少赔120万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在涉及不同主权国家时,责任赔偿应适用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又称《蒙特利尔公约》),用两级责任制度规制航空承运人的责任。按照国际航协的《蒙特利尔公约》,无论航空公司是否有责任,都要向遇难的客户赔偿10万的特别提款权。如果能够证明航空公司有责任,航空公司通常都投保了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如果有责任的话可以得到赔偿。但赔偿的金额就要根据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环境、不同的状态来进行确定,没有一定的标准。
据了解,《蒙特利尔公约》第21条规定在损失不是由于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或者其他不当作为、不作为造成,或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不应当承担追加责任。如若马航可以证明失联事件是恐怖分子所为,或者自身没有过失,则马航不需承担额外赔偿。
到目前为止,马航还没有提出具体赔偿金额。按照国际惯例,航空公司会在空难后先行向家属给予一定补偿,在查明事故责任后再确定最终赔偿金额。此次马航先向乘客家属发放了3.1万元慰问金,并承诺这个款项不会从将来的最终赔偿中抵扣。
此外,根据《蒙特利尔公约》,每名旅客可获得不超过10万欧元特别提款权(2009年12月30日起,10万欧元特别提款权提高至11.31万欧元,大约120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只要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发生的,承运人不得免除责任。同时,若托运行李时无声明,行李的毁灭和遗失的赔偿以1000欧元特别提款权为限。
4.恐怖袭击不影响保险理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专业教授庹国柱表示,目前有关马航MH370坠毁的猜测有很多,包括有消息称马航遭遇了恐怖袭击、机组人员劫机等,但无论商业险还是责任险,均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只要是发生恐怖劫持或者其他主观故意的行为没有发生在被保险人身上,那么对于被保险人自身来说就是遭受到了一个外来的、突发的、非他自己本意的一种意外伤害。这样的话实际上都是符合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的。
5.德国保险集团承保马航
由于航空领域存在较大风险,一般情况下,航空公司会为自己的飞机投保机身险和综合责任险。如果遇到战争或者恐怖袭击等特殊事件,机身险是将其责任除外的,但是综合责任险并不除外,承保的保险公司都会选择再保的方式分散风险。
以2009年法航空难为例,按照当时国际航空险承保人估计,法航失事飞机涉及到1亿美元的机身保险和10亿美元的责任保险赔偿。据悉,法国安盛保险公司为该机的首席保险人,保单由怡和保险经纪在巴黎安排承保,伦敦首席承保人为美国信利金融公司旗下XL保险公司。
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的知名国际保险集团Allianz3月11日确认,其为马航MH370的主承保人。据悉,涉及该失联航班的马航保单由韦莱安排直保,Allianz牵头,再保方案有AIG、ACE等数家全球知名保险公司参与。
马航此番投保的相关信息显示,MH370飞机机身险责任限额约为1亿美元,综合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7.5亿美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承保。
马航或将支付更多赔偿
据了解,由于责任赔偿会因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由于目前仍不确定该起事故的原因,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因而存在飞机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吉隆坡机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索赔对象的情况。
按照此前的案例,马来西亚航空可能为受害者支付更多的赔偿。1997年,韩国航空公司的一架飞机在美国关岛坠毁,该航空公司最初赔偿每位乘客约134万元人民币。一些受害者家属对这笔赔偿金不满意,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在韩国上诉的家庭获得了约合人民币376万元的赔偿,而在美国上诉的家庭获得约合1074万人民币的赔偿。
□民事索赔
若是飞行员劫机家属可提人身损害诉讼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军社表示,作为飞机的运营商,只要是劫机,马航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为机长或副机长等航班工作人员劫机的话,马航要承担的责任会更大。
按照国内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被列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因此,如果能最终确定是航班工作人员劫持或其他主观过错导致了空难发生,则除了正常的保险理赔外,航空公司和相关责任方将面临人身损害方面的索赔。在国内和国外,马航将可能面临系列诉讼索赔,将支付比保险理赔更多的赔偿金。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称,目前并不确定该起事件的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因而也不确定责任主体。如是劫持,还有两种可能,如劫持人员是机组成员,马航承担的责任会比较大。
■链接
伊春空难遇难旅客每人赔付96万相关诉讼仍未终止
2010年8·24伊春空难后,河南航空给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每人赔付96万元。
之后家属一直在通过诉讼索赔,官司从中国打到美国,此案在美国审理期间曾进行过调解,经各方商讨后,原、被告一度达成调解协议——每位遇难者获赔约300万元。但该案回国审理后生变。东航最终反悔,不肯按此价格支付,并始终坚持案件移送回国审理。
法航空难乘客获赔百余万相关诉讼持续数年2009年6月1日,法航一架空客A330客机从巴西里约热内卢起飞,原计划前往法国巴黎,但飞机在大西洋上空出事坠毁,沉入海底,机上228人全部遇难。罹难者家属的律师要求法航赔偿死者家属每人12.6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14万元)。
截至2012年11月28日,法航447航班数亿美元的预估赔付额中,乘客责任险已赔付2.67亿美元。
空难发生后,针对赔偿金额的诉讼在巴西等地持续展开,持续了数年时间。
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慧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