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強行降低這些行業的收入,而是要打破壟斷、開放競爭,開放所有壟斷性行業,尤其是那些被社會深深詬病的壟斷行業的進入門檻,讓所有有意願的民資無阻礙地進入,杜絕它們對新進入民資的各種阻礙。此外,還要從市場份額上限制目前壟斷行業的實體進行擴張范圍,以給民資讓出廣闊市場。
據報道,有關部門將在第四季度制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據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於2004年啟動,作為收入分配改革中重要內容的《工資條例》曾被寄予厚望,但在2010年上報國務院之后就銷聲匿跡了,了解情況的人士表示,由於爭議較多,受到壟斷行業的強烈反對而“夭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年年盼,但是是年年落空。當前中國的貧富差距和基尼系數,都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為普通民眾最為關心的事項。
中國目前收入分配懸殊的原因有幾個方面,既有普通人群承擔的稅負壓力較重,也有權力因素(即壟斷)介入分配程度過深等原因。稅負較重而導致社會收入差距過大,主要體現為中國稅制以流轉稅為主而且稅率高,相反,財產稅如遺產和贈與稅缺少等。由於一般商品佔據普通人群的收入和消費支出的比重很大,那麼如果能夠大幅度地降低流轉環節的稅收,多數商品銷售價格下降,必然會相對提高普通人群的收入及其在社會財富中的比重。
而對收入和財富分配中的權力因素,除了包括那些依靠非法手段通過腐敗撈取好處之外,在社會上造成收入和財富結構失衡的,主要體現在壟斷行業對收入分配結構的損害。據媒體報道,2008年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行業員工人數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其收入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接近60%。除了壟斷行業與競爭性行業之間存在著收入上的極大差距以外,根據國資委的調查,有些壟斷行業內部的收入差距已經接近5倍,差距最大的個別石油行業,內部最高收入者與最低收入者的差距接近100倍。
正是因為壟斷行業與競爭性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極其巨大,因此歷年來的收入和工資改革計劃在征求壟斷行業的意見時,遭到其堅決反對,從而令普通大眾熱切關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計劃屢屢流產。因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應該從兩個路徑突破:一是大范圍、大幅度減稅﹔二是打破壟斷、開放競爭。第一個途徑等於是間接提高普通人群的收入,縮小收入分配和財富分布的差距,而打破壟斷、開放競爭,對於廣大的普通人群來說,對於提高其就業機會和提高收入,則具有更直接的意義。
按照上文提到的數據進行粗略推算,假如全國職工人數總共為100人數單位,工資收入總計也為100收入單位,由於壟斷行業就業的人數不到8個的人數單位拿走的收入就達60個收入單位,換算一下便知,壟斷行業每1個的人數單位佔有的社會收入超過7.5個收入單位(60/8),而競爭性行業,每1個的人數單位隻拿到了不到0.43個收入單位(40/92)。壟斷行業的人均收入是競爭性行業人均收入的17倍以上(7.5/0.43)。先假設如果社會的收入處於平均的狀態,那麼,讓競爭性行業人均收入達到全社會平均水平(即1個收入單位,100/100),競爭性行業的人均收入可以提高2.3倍以上(1/0.43)。
當然不是要求社會每個人都拿著平均收入,但是人們收入的差距應當體現貢獻、付出和能力、機遇等因素,而不應該來自壟斷權力因素。從現實各行業分工來看,難以証明壟斷行業比競爭性行業在貢獻、付出和能力上有什麼特別之處。而長期內,“機遇”的差距隻存在於個體之間,不存在於行業之間。所以,對於壟斷行業的畸形高收入,沒有必要進行制度性的保障。相反,對於壟斷行業不合理、不公平地攫取了競爭性行業的收入,應當從制度上予以破除。
破除的辦法,不是強行規定壟斷行業的收入水准,不是要強行降低這些行業的收入,而是打破壟斷、開放競爭,開放所有壟斷性行業,尤其是那些被社會深深詬病的壟斷行業的進入門檻,讓所有有意願的民資無阻礙地進入。同時,從制度上杜絕這些壟斷行業對新進入民資的各種刁難和阻礙。此外,還要從市場份額上限制目前壟斷行業的實體進行擴張范圍,以給民資讓出廣闊的市場。
目前,壟斷行業上下游產業鏈條上的許多領域都已經找不到任何進行壟斷的理由,比如一些壟斷行業的銷售領域,不但要杜絕幾個壟斷公司在市場份額上的擴張,還應當讓它們逐步縮小市場份額甚至是完全讓出市場,給予民資充分競爭,這樣做可以擴大就業、降低價格、活躍市場,讓廣大的消費者得到福利,而且非常有利於提高競爭性行業的收入,解決目前嚴峻的收入極端分化問題。
所以,解決目前的收入分配懸殊嚴重問題,提高廣大普通人群的收入,擴大內需,既要大范圍、大力度減稅,還要打破壟斷,擴大競爭。隻要雙管齊下,目前收入分配嚴重分化問題必然能夠得到根本解決。 (金緯 作者就職於東航國際金融香港公司)
(來源:証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