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廣州3月13日電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辦法》),4月1日起,全國將推廣使用網絡發票,屆時稅務機關可以按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代開網絡發票。
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將為過去無法開具發票的網店提供開票渠道,意在為電商征稅作好鋪墊,但由於面臨認定難等問題,征稅方式不宜搞一刀切,建議可管大放小,暫時不涉及規模較小的個人網店。
蘇寧、步步高
建言網店征稅
4月1日起,稅務機關將根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的經營情況,核定其在線開具網絡發票的種類、行業類別、開票限額等內容。同時,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代開網絡發票。
對此,廣州地稅部門有關人士的評價是,此次國稅總局出台的《辦法》明確了網絡發票的法律地位。
近年來,網上購物已滲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國家統計局稱,2012年,全社會電商交易總額超過50000億元。
但由於網店有別於實體店,如何監管確保稅源不流失,成為日益困擾稅務部門的難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蘇寧雲商董事長張近東,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填等提出網店征稅的建議。
其中,王填提議,盡快制定《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法》,由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的公司從其代收貨款中代扣代繳相關稅金,改變當前網絡購物普遍“不開票,不上稅”的狀況。而對生產經營規模較小、月銷售額低於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月銷售額5000—20000元)的個人或者合伙網店,當月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編注:這一關於起征點的提法,與針對小微企業“銷售貨物”、“銷售應稅勞務”的現行稅收減免政策表述一致。
已持續長達10多年的網店征稅爭論隨之“烽煙再起”。
蘇寧方面稱,蘇寧易購、京東商城等屬於平台型電商,需要正常繳納營業稅,但那些自營型的電商就不用繳納營業稅,這就不公平。
“不同類型的電商,都在網上賣同樣的東西,但是有的因為不用交稅,就可以賣得價格很低,形成很大的價格差,長此下去,將不利於行業發展。”蘇寧有關人士稱。
淘寶相關人士回應稱,目前這一時期,對個人網店強行征稅獲得的收益不大,但征稅成本卻很高,還會打擊微型經濟。
淘寶特別提到,94%的淘寶賣家年營業額在24萬元以下,大多數可按政策規定獲免稅。
網店征稅不宜一刀切
現行稅法規定,凡是發生了交易行為均應納稅,網上店鋪與傳統實體店相比,只是銷售的模式不同,但實際上都發生了交易行為。
“可現在很多網店並沒有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因此也不可能進行納稅申報,這導致稅務部門面臨認定難、征管難的問題。”廣州國稅局有關人士說。
中山大學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認為,對網店征稅不宜搞“一刀切”,征收管理應區別對待,建議現階段採取“管大放小”的形式。
“近年來,不少人通過網絡電子商務拓展就業渠道,這是國家鼓勵的,對於那些處於起步階段、年營業額較小的個人商戶,稅收方面應當給予支持。”楊衛華說。
一些代表委員提出,建議將網絡創業帶來的就業納入到就業統計體系內,對網絡創業平台和網絡創業者給予稅收優惠和適度寬鬆的管理政策。
同時,還應盡快推進網店工商稅務登記制度,凡是網店不論規模大小均應申報納稅。記者了解到,2012年7月,廣東出台《關於鼓勵支持我省網絡商品及有關服務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放寬網店工商登記的“門檻”:允許“一址多照”,網店經營者可以使用集中辦公區域辦理工商登記,還可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辦理工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