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山東藍翔技工學校校長榮蘭祥發妻孔素英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了一封情況反映,要求將自己和榮蘭祥的涉案標的逾1.88億元的離婚案改由山東省高院或北京市高院審理,同時指稱在自己和榮蘭祥的離婚訴訟中,濟南市天橋區法院一名法官涉嫌偏袒榮蘭祥,妨礙司法公正。
在這封情況反映中,孔素英稱,在自己此前被迫撤訴離婚案后,榮蘭祥已於近期向濟南市天橋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孔素英認為,天橋區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孔稱自己長期在北京市朝陽區居住,而榮蘭祥也在北京市順義區擁有戶口,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此案應當由山東省高院或北京市高院審理。
孔向記者出示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建外派出所出具於11月12日的証明顯示,孔自2012年6月至今在該所轄區居住。此外,孔稱,此案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數額巨大,“僅榮蘭祥起訴要求分割的財產達1.88億元”,但榮蘭祥還隱瞞、轉移了大量夫妻共同財產,據推算,夫妻共同財產總額超2億元。
孔素英認為,“就雙方的爭議事項來說,我們都要求離婚,隻剩下財產糾紛”,由於媒體的報道,該案在全國范圍都有重大影響,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本案顯然應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在向最高人民法院寄出的反映信中,孔素英指稱天橋區法院一名陳姓法官“處處偏袒榮蘭祥”。孔稱,此前自己已多次向天橋區法院、濟南市中院紀檢監察部門反映,要求陳姓法官回避,但均未獲得回應。11月23日,記者多次撥打陳姓法官電話,希望就此核實,均無人接聽或回復。
尋舋滋事、聚眾斗毆、行賄、重婚、家暴、虐待、故意傷害
妻子進京舉報榮蘭祥涉嫌“七宗罪”
11月21日,孔素英進京,向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民建中央等多個部門遞交舉報信,指控榮蘭祥涉嫌“尋舋滋事、聚眾斗毆、行賄、重婚、家暴、虐待、故意傷害”等“七宗罪”。
昨日,在孔素英向華商報記者出示的舉報信中,歷數了榮蘭祥涉嫌的多宗罪。
“主使制造跨省行凶事件,涉嫌尋舋滋事罪、聚眾斗毆罪等多種嚴重刑事犯罪。”孔素英訴稱,2014年9月5日,榮蘭祥“指使胞兄及藍翔技校副校長糾集200多人統一配發白手套、手持鋼管、木棍,跨省行凶,打傷多人。導致數千人圍觀,交通癱瘓,商丘警方不得不派近200多警力維持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孔認為,這起“有組織的犯罪”中使用了藍翔技校的校車,榮蘭祥胞兄和藍翔副校長現場指揮,皆因榮蘭祥幕后主使。
“依靠金錢賄選,涉嫌行賄罪。”在舉報信中,孔素英未就榮蘭祥行賄提供証據。
“涉嫌重婚、虐待和故意傷害罪。”孔素英還歷數了榮蘭祥對自己的多次家暴和故意傷害,稱所有指控都有病歷和警方記錄証明。
華商報駐北京實習記者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