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7日電 (章斐然)國家外匯管理局今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3月末,我國全口徑外債余額為102768億元人民幣(等值16732億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對外負債,下同)。與此前相較,此次數據新納入了人民幣對外負債,統計口徑擴大。
為何擴大統計口徑?
據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外債口徑的調整一方面有利於更全面地反映我國外債總體規模,另一方面是為了使之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數據公布特殊標准(SDDS)。
首先,隨著2009年我國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業務的開展和近年來跨境人民幣業務的迅猛發展,人民幣外債規模不斷增加。將人民幣外債納入總體外債統計有利於數據客觀、透明,便於社會各界更全面了解我國詳細的外債情況。
其次,隨著經濟全球化不斷加深,提高數據質量、彌補數據缺口、增強數據可比性和提高數據透明度成為共識。2014年11月,習近平主席在G20布裡斯班峰會上正式宣布,中國將採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數據公布特殊標准(SDDS),積極響應了與國際通行數據標准接軌的倡議。經過一系列技術准備工作,目前按SDDS標准公布數據的條件已經成熟。
採納SDDS,符合我國進一步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有利於提高宏觀經濟統計數據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國際可比性,推進統計方法的完善﹔有利於進一步摸清宏觀經濟家底,為國家宏觀經濟決策提供依據,防范與化解經濟風險﹔有利於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經濟合作,提升國際社會和公眾對國內經濟的信心。
因此,從2015年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按季對外公布我國全口徑外債數據,以便於社會各界更全面了解我國詳細的外債情況。
統計口徑調整引起外債余額上升
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3月末,我國全口徑外債余額為16732億美元,較去年年末外幣外債余額大幅提升,這主要是由於外債統計口徑調整引起的。
在此次公布的外債余額中,首次納入統計范圍的人民幣外債余額為49424億元人民幣(等值8047億美元),佔全口徑外債余額的48.1%。若按調整前口徑(外幣外債)計算,我國外債余額較2014年末減少3%。
從期限結構看,中長期外債余額為30356億元人民幣(等值4942億美元),佔29.5%﹔短期外債余額為72412億元人民幣(等值11790億美元),佔70.5%。短期外債余額中,與貿易有關的信貸佔50.5%。
從機構部門看,廣義政府債務余額為6906億元人民幣(等值1125億美元),佔7%﹔中央銀行債務余額為2180億元人民幣(等值355億美元),佔2%﹔銀行債務余額為50225億元人民幣(等值8177億美元),佔49%﹔其他部門債務余額為30914億元人民幣(等值5033億美元),佔30%﹔直接投資:公司間貸款債務余額為12543億元人民幣(等值2042億美元),佔12%。
從債務工具看,貸款余額為33775億元人民幣(等值5499億美元),佔33%﹔貿易信貸與預付款余額為19182億元人民幣(等值3123億美元),佔19%﹔貨幣與存款余額為26868億元人民幣(等值4374億美元),佔26%﹔債務証券余額為8796億元人民幣(等值1433億美元),佔8%﹔特別提款權(SDR)分配為592億元人民幣(等值96億美元),佔1%﹔直接投資:公司間貸款余額為12543億元人民幣(等值2042億美元),佔12%﹔其他債務負債余額為1012億元人民幣(等值165億美元),佔1% 。
從幣種結構看,本幣外債余額為49424億元人民幣(等值8047億美元),佔48.1%﹔外幣外債余額(含SDR分配)為53344億元人民幣(等值8685億美元),佔51.9%。在外幣登記外債余額中,美元債務佔80%,日元債務佔4%,歐元債務佔6%。
據初步計算,2014年末,我國外債負債率為8.64%﹔債務率為35.19%﹔償債率為1.91%﹔短期外債與外匯儲備的比例為17.78%,均在國際公認的安全線以內,我國外債風險總體可控。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將人民幣外債納入總體外債統計,僅是外債統計方法上的調整,不會增加實際的對外債務償付金額。因此,外債數據口徑的調整不會引起我國外債償還責任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