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解麗)今年10月1日起,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的費率均將下調。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從人力社保部獲悉,工傷保險將行業類別由之前的3類細化為8類,同時各單位的費率可上下浮動,在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超過合理結存的地區降低生育保險費率。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細化為八類。同時,重新確定了基准費率標准,全國一至八類的基准費率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 0.9%、 1.1%、1.3%、1.6%、1.9%左右。而在同一行業內,又細化不同的檔次。
各地區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並可依據上述因素變化情況,每一至三年確定其在所屬行業不同費率檔次間是否浮動。對符合浮動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次可上下浮動一檔或兩檔。這意味著各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將可動態調整。
人力社保部表示,調整費率后,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水平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而且每年還會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調整提高。而經過初步測算,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全國一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50億元。
在生育保險方面,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超過合理結存的地區降低生育保險費率,費率調整到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而對於未超過合理結存的地區則無需降低相應費率。
據介紹,合理是指結存量相當於6至9個月待遇支付額。目前全國生育保險基金結余存量的情況是各地並不均衡,有的當期收不抵支,有的存量就可支付一年半以上。由此,人力社保部強調降低費率不搞一刀切,隻有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相應費率才須下調,並調整到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
人力社保部明確,此次調整費率不會影響待遇支付,調整之后,部分地區籌資比例可下調0.5個百分點,估計一年可減輕單位負擔120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