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通报了对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初步核查情况,认定光大证券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并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在16日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是其净资本的1.78倍。巨额买单误导大批中小股民跟风高位买入后迅速被套。
据媒体披露,16日11时07分,光大证券交易员已通过系统监控模块发现成交金额异常,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现异常并向光大证券打去问询电话。然而,却未及时触发信息披露、限制交易,乃至临时停牌等措施。
对于证券市场,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损失就会对信息弱势方造成严重损害,并造成市场机制的失效。希望光大乌龙事件能引起监管方的足够重视,在彻查真相的同时,也须改进现有机制,让证交所担负起更大责任,构筑应对“乌龙”事件的防火墙。
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须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也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同时,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既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等措施。如果交易所发现异常后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众披露信息,大批投资者至少可以做出更谨慎的判断,而不是等到当天14时30分光大出公告时才恍然大悟。同样,明知光大证券已经发生异常交易,不应“默许”其在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靠卖空股指期货合约来“止损”,这对广大投资者也不公平。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