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 (章斐然)今年1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公布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并同时公布2010年至2013年期间以人民币计价的历史数据。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信息透明度,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方便广大社会公众使用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1月开始,将在现有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公布数据的基础上,陆续公布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2013年全年银行结售汇、代客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平衡表、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和外债等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数据报表在前,美元计价数据报表在后。
公布的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是由目前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数据通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直接折算生成。为便于社会公众使用相关时间序列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公布2010年至2013年期间以人民币计价的历史数据。对于2010年以前的数据,数据使用者可以选择需要的历史时间段,按照上述折算方法进行折算。
延伸阅读:
(责编:章斐然、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