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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银行拒绝余额宝协议存款是市场行为

章斐然

2014年03月07日13:53    来源:人民网-理财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经济观察网5日报道,目前三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下令不接受各自分行与余额宝依托的天弘基金及其他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协议存款交易。目前,仅有中国工商银行监事长赵林对媒体表示确有此事。结合此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将互联网货基存放银行的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管理的讨论,有观点认为,此举乃上述大行针对“余额宝”们造成的一般性存款流失给与的回击。

“余额宝”们将大部分的资金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回报其投资者高于活期存款数倍的利息,并兼顾活期存款“随时存取”的服务,短时间内投资者数量、规模增长迅速。乍看之下,大银行拒绝来自“余额宝”们的存款似乎是阻隔了“宝宝们”的获利渠道,阻碍了其通过“搬运”存款获取管理费的盈利方式。然而,细究之下,大银行难以将拒绝“余额宝”协议存款作为其反击手段,而应该仅仅是市场行为。

首先,从所谓的“反击手段”的效果来分析,仅仅是三家大银行拒绝“余额宝”协议存款并不能阻碍“余额宝”们将存款转向其他银行。在国有大银行处吃了“闭门羹”的“余额宝”们大可以转向对资金更有需求、与之议价空间更大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等。而即便是整个银行行业在三家大行的“召唤”下,集体抵制“余额宝”,也无法保证“尝到甜头”的草根投资者们就会将手中的存款再次转回到银行的活期账户。因此,从“反击”的效果来看,拒绝“余额宝”的协议存款并不能让银行达到减少存款流失的目的。

其次,以市场角度分析,涉事大银行拒绝要求高利息回报的协议存款,本身符合供需关系的规律。相较于其他银行,国有大银行本身在存款资金来源方面就较为充裕,对资金的需求不如小银行那么迫切。因此,当“余额宝”同样抛出100亿元存款,5-6%年化利率的条件时,小银行也许全盘照收,而大银行则因有更为低廉的资金来源而拒绝。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市场规律的客观反映。

事实上,在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方面,许多银行已通过“触网”、加快业务转型等方式作出积极的回应。包括平安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上线类“余额宝”产品。包括中信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亦已与移动运营商展开合作,布局手机移动端的支付。可见,银行亦明白,唯有在业务上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才能真正在互联网时代占有一席之地。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笔者认为,舆论大可不必将银行与“余额宝”们的一举一动视为对立——既不必对传统机构冠以“欺新”的偏见,更不必对挑战者报以同情。强调“市场”的作用,首先要从主观意识上承认市场规律,将市场主体行为客观地放置在市场环境下分析,方可辩论是非胜负。

(责编:章斐然、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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