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调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存准率
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流向“三农”和县域 稳健货币政策取向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22日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央行称,与设立在城市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相比,法人在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涉农贷款比例较高,支农力度更大。此次对这些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进行结构性调整,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增强其财务实力,提高其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起到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流向“三农”和县域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符合稳定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原则。
央行表示,此次降准不意味稳健货币政策取向的改变,在稳健货币政策取向下,不会影响银行体系总体流动性。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适度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2003年以来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准备金率,2010年出台了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政策,对设在县域且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在执行较低准备金率的基础上,再降低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此次对相关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进行调整是人民银行进一步激励和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三农”和县域的举措,与2010年出台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优惠政策叠加执行,即调整后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6%和14%的准备金率,其中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考核达标的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5%和13%的准备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