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章斐然)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制定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并同时废止十四项外汇管理法规。
今年6月,外汇局发布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结售汇业务区分为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分别制定管理规范;二是降低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市场准入管理;三是转变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方式,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外汇业务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和资格要求,实现以事前审批为重向以事后监管为重的转变;五是根据外汇实践发展,修订部分罚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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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章斐然、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