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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金融立法进行时 网络金融立法还未成熟

2013年07月12日11:1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人民网财经获悉,一批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新一轮立法规划中,目前,立法前期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在近日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中,对包括《证券法》在内的一批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议,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权。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管理层正在就《证券法》修订向一些券商征求意见,私募证券产品监管制度或成为关注重点。

    《信托法》修订也在调研之中。由信托业协会牵头组织的一系列相关摸底工作已在低调进行。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由监管层、高院、信托公司等参与的第一场实地调研闭门会议已经在上海举行。会议上明确提出,此次调研目的即为推动《信托法》修改提供实证依据。2001年发布施行的《信托法》,现已运行了十年有余。全国政协委员、四川信托董事长刘沧龙在今年两会时就提出,我国目前资产管理市场乱象丛生,与信托业立法内容的欠缺有着直接关系。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多次在公开场合建议,适时启动《证券法》、《信托法》修改工作,扩大证券界定范围,规范信托经营行为。

    另外,农业金融立法也得到了高层重视。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要研究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而对于近期讨论较多的网络金融问题,监管部门也透露出进行规范的明确态度。在2013陆家嘴论坛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表示,“我们也在关注互联网业务的风险管理,互联网业务中信息泄露问题,包括信息透明度等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要分清楚自己的业务性质,如果在网上从事银行业务,网上一对一的贷款是可以的,但要从事资金的危机性贷款就是银行业务。我们正在着手出台电子银行的法律法规,建立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不过,根据人民网财经记者了解,网络金融方面的发展还在初期阶段,很多方面还需要观察,不会很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层面的日程。

    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金融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态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

    新一届政府就职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金融改革也频频表态。今年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总理在瑞士发表题为《携手迈向中瑞务实合作的新未来》的演讲,并表示坚定不移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6月8日,李克强表示,要通过激活货币信贷存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建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严密防范风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编:刘然、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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