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曲哲涵)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
《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直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公司,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管理机构(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专业管理机构,下同)进行投资。
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创业板及其他股票投资,多个资产账户合并计算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时,保险机构和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知》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投资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一年度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最近一年度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监会之前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合计为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截至2013年11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达80903.66亿元,资金运用余额74683.11亿元,用于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为7555.83亿元,在资金运用余额中的占比从8月底的10.05%升至10.12%,表明最近一段时期以来,股市对保险资金的吸引力在逐步增强。与此同时,距离占总资产25%的投资上限,理论上仍有超过万亿元的增量保险资金可以投向股市。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保险资金对“创业板”开闸,在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的同时,有望为资本市场引来“活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股市构成实际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