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 (吴曼琳)今日,审计署发布“审计署移送至2013年底已办结19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公告。公告显示,江西省上饶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程曙宏,副检察长虞汉卿、俞爱武,党组副书记邵庆洪和纪检组长叶德春等人带家属外出考察、旅游,费用7.79万元由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承担。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2年7月,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程曙宏,副检察长虞汉卿、俞爱武,党组副书记邵庆洪和纪检组长叶德春等人带家属外出考察、旅游,费用7.79万元由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承担。2013年8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江西省纪委查处。2013年9月,上饶市纪委分别给予程曙宏等6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6人将上述费用全部上缴德兴市廉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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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曼琳、夏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