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高层“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厉声中,中国的反腐风暴引世界关注。但是反腐不能只看“成绩单”,贪腐案件背后折射出的监管漏洞,也亟待通过深层的制度革新填补健全。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反腐“治本”之路,诸多“硬骨头”待破题。
遏制住房腐败 官邸制如何见实效
“探索实行官邸制”,这一表述出现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虽然官方的表述不多,但是这句话随即被舆论解读为,官方有意酝酿官员住房制度的再次变革,给“以权谋房”釜底抽薪。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方围绕“官邸制”的适用范围、推行方式等有着不同解读。随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解读文章称,官邸制是国际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在其任职期间配偶及子女可以一起居住;一旦调离该岗位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
去年11月公布的中共发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将修改完善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亦被写入其中。
官方频频释放改革信号之后,中国的“官邸制”将以什么样的路径和轮廓面世?如何全面清理处置官员现有住房?由于主要针对高级干部,官邸制如何回应民众对于“小官巨贪”的痛恨?一系列问题值得期待。
长期研究官邸制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就此撰文表示,“官邸制”的制度设计必须完善而具体,实施方案必须包括明确范围、资格条件、使用规章、退出、建设资金、标准、所有权等信息。
汪玉凯建议,官邸制的适用对象不一定只与官员的行政级别挂钩,主要是从国家尊严、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有利于廉洁的原则出发。
分析称,官邸制的推进,需完善缜密的配套措施跟进。此外,官邸制毕竟只是反腐制度体系中的一环而已,亦非遏制住房腐败的万能之策,遏制住房腐败需要更为透明的信息公开,更为有效的监督渠道。
铲除外逃贪官“预备队” “裸官”监管之难待解
去年,广东广州、湖北公安、湖南醴陵相继出现官员“失踪”现象,引发公众对于官员“外逃”问题的再度关注。如何有效监管那些配偶和子女均在国(境)外长期居住,而自己在国(境)内担任公职的“裸官”,再度备受社会期待。
长期以来,“裸官”背后潜藏的腐败隐患被舆论热议,“裸官”群体也被喻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
2013年,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腐败案引来全社会聚焦。而据媒体报道,张曙光的妻子早已带着孩子移居国外,并在国外买房、开公司,张曙光在原铁道部素有“裸官”之称。
有评论指出,“裸官”现象屡次出现,与领导干部思想堕落、自我约束不严不无关系,但深层次上,却揭开了现行用人机制和干部监管体制的漏洞。
近年来,包括规定“‘裸官’不得提任党政正职”在内,地方性的“裸官”监管探索在多地进行,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制度措施也被舆论呼吁多年。
去年12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透露“将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此后公布的中共惩防腐败体系新的五年规划,亦证实了制定对于“裸官”的监管制度已纳入官方制度反腐的顶层设计。
新政信号已经发出,如何从制度上堵住“官跑跑”的后路又一次引来社会期待。如何界定“裸官”监管对象范围?如何让隐蔽的“裸官”真正暴露?新的一年,公众的这些疑问有待制度回应。
新官上任先“晒”财产 官员财产公开需破题
无论是遏制住房腐败、还是加强“裸官”监管,有专家认为,这两项工作其实都取决于官员财产的制度化公开程度。因为,面对一个不提供任何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官员,谁也无法一眼看出他是不是个“裸官”,更无法掌握他的住房情况。
2014年新年第一天,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忠信在杭州南湖边爬行一公里。一年前,他在微博预言“2013年里,除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外,其他所有省市会实现县乡级公务员财产公示”,赌输的代价则是“罚自己爬行一公里”。
有分析称,表面看来,这是一次不经意的网络戏谑,但却折射出舆论呼吁多年的官员财产公开在政策层面的艰难探路。
2013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2014年开年伊始,中组部即表示,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中包括4类重点核查对象:拟提拔人员、后备干部人选(重点是厅级)、群众举报对象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官方上述系列举措被舆论解读为“官员财产公开或将迎来破题之年”。而对于破题路径,汪玉凯接受采访时分析,“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重要岗位上,开始搞试点示范,下一步就是推开,慢慢扩大制度的实行范围。”
1987年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在中国国内首次被提出。此后26年间,这一制度一直被舆论视为“防腐利器”,不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如今,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已经开启,这一制度能否就此迎来“破题”,这无疑是2014年中国反腐“治本”的一大看点。
根治“车轮腐败” 公车改革待出细则
新年伊始,江西新余、四川五粮液集团的大规模公车拍卖引来舆论聚焦。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众期待多年的公车改革迎来了标志性结点。
2013年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条例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并明确指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官方的这些表述,被专家称为“公车改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
从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中国的公车改革已经走到第20个年头。其间,虽然地方性的公车改革探索不少,但一直以来,关于“官员坐骑”的改革虽备受关注却举步维艰,难见实效。社会上对于“车轮腐败”的诟病之声不断。
针对此次公车改革国家方案的出台,不少专家认为,相较于以往修修补补的办法,此番“条例”算是史上最明确和最有力度的纪律条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撰文分析,此前全国各地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多以提高普通公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为结果。此次公车改革釜底抽薪,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但是,乔新生同时指出,“在交通补贴政策尚未落实之前,我们还不能盲目乐观。说到底,这是党政机关的自我改革,当改革触及既得利益的时候,必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障碍。”
“交通补贴会不会成为隐形福利”“公车拍卖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等,虽然遏制公车腐败的探索值得肯定,但是网友对于当前各地试水的公车改革亦心存疑虑。
正如专家分析,国家层面的公车改革总路径规划后,操作层面的方案细则和监管措施,直接关系到改革探索的成败。持续存在20年的“公车沉疴”能否迎来一场釜底抽薪的改革,这不仅是民意期待,更关系到政府社会公信的塑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