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在招股书也坦言,随着LED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呈现不断加剧的态势,公司不排除采取降价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今年以来,有7家LED企业成功上市。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在审企业名单,还有近10家相关企业在排队过会和上市。这当中包括5月18日就已经过会了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比森”)。
数据显示,5月以来,已经上市的多家LED企业二级市场表现不理想,这显示出行业变局中,市场对于企业盈利的悲观预期。按照证监会对新股发行采用的“25%指导规则”,LED企业二级市场的表现将直接影响等待上市的艾比森。事实上,艾比森面对的问题不仅来自于行业层面,公司自身存在的技术研发动荡、自主品牌缺失等问题不容忽视。
“高新”称号有点勉强
众所周知,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核心技术和核心团队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在此之前,本报就曾对艾比森技术团队的动荡和多项专利存在的“水分”进行了报道。
经过进一步的采访和研究之后,记者发现,艾比森在技术研发方面的问题不仅止于此。
艾比森在招股书中称“是国内较早从事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根据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招股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报告期),艾比森营业收入分别为1.55亿元、2.6亿元、4.15亿元。同期,该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06%、3.1%和3.36%。可见,艾比森的研发投入刚刚跨过红线。
仔细分析其研发费用的结构,还会发现一些不寻常。艾比森研发投入的基本构成为人工费用、物料投入、折旧摊销和其他。报告期内,艾比森研发费用分别为631万元、820万元、1395万元。把这些费用分摊到上述几项构成中发现,物料投入、折旧摊销的增幅并不大,其他费用则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然而,人工费用却出现暴增。2010年,人工费用为274.21万元,同比增长近六成,2011年的人工费用增加达到了794万元,增幅为189%,相当惊人。
“在人工费用暴增的情况下,物料和折旧增幅却在十几个百分点,这不太正常。”上海一家第三方研究机构的电子行业分析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以同行业的联建光电为例,该公司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08年至2010年,该公司研发费用中工资及福利的费用增幅为17%、75%,同期,设备和材料费的增幅则为13%、79%,增幅相当。
因此,有媒体质疑,艾比森为取得高新企业的资质,并获得税收优惠,强行通过增加人工费用将研发占比保持在3%的指标线上方。报告期内,艾比森所获税收优惠分别为292.97万元、725.99万元、831.08万元。对于人工费用大幅增加的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大量招募新员工,并提高研发人员工资待遇所致。上述分析师认为,艾比森3名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与行业水平相当,并没有“超预期”的表现,因此,其研发人员的工资超预期的可能性也并不大。“最大的可能不是过去公司研发人员工资过低,就是大规模招收了研发人员。”
招股书显示,2010年和2011年,艾比森的员工分别增加了210人和257人。截至2011年末,研发技术人员人数为141人,占比为16.75%。但公司并未披露过去两年的研发人员数据,因此,无从判断。
品牌建设乏力
除了核心技术这个硬条件存在的质疑之外,来自品牌建设方面的疑问也不断。艾比森招股书列举出的九大风险因素中,列举出了一项“贴牌生产的经营风险”,引起广泛关注。
招股书称,公司产品境内销售以自有品牌为主,境外销售主要为中性包装,其次为经销商ODM贴牌生产模式。报告期内,贴牌生产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24%、7.05%和12.10%。如果公司在质量控制、交货时间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的主要客户有可能转向其他厂商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同时公司不能采取持续有效的措施对贴牌生产的商标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公司将面临商标侵权的经营风险。
根据披露信息,报告期内,艾比森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19亿元、1.76亿元和2.7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51%、66.42%和66.23%。如果扣除上述贴牌生产所占的比例,公司来自“中性包装”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50%。
投资者对贴牌或许并不陌生,艾比森采用的是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即指艾比森根据品牌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
关于“中性包装”外界则比较陌生,艾比森的招股书共计提到“中性包装”3次,但未对这个名词作出具体的解释。
资料显示,中性包装是指商品和内外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要求。这意味着尽管艾比森的产品大量销至海外,但却不是以“艾比森”自有品牌对外销售。这样的销售方式与贴牌生产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
艾比森通过中性包装获得的收入已经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0%,而记者在同行业的联建光电、雷曼光电、奥拓电子和洲明科技等公司的招股书中,均未发现有关“中性包装”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国内LED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家公司都在着力建设自有品牌,而艾比森却仍在大规模地采用贴牌的方式进行生产,对其品牌推广将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艾比森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品牌推广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艾比森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500万元、2625万元和3387万元,增幅分别为75%和29%。
“这样子‘砸钱’应该能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效果能有多大最后还要看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上述分析师称。
高毛利面临考验
品牌竞争力缺失的结果是,企业为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只能采取降价经营的策略,这将影响到企业经营业绩。
艾比森在招股书也坦言,随着LED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呈现不断加剧的态势,公司不排除采取降价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报告期内,艾比森毛利率下滑的情况已经出现。2009年至2011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44%、38.72%和33.17%。其中,公司主要产品全彩LED显示屏在2009年至2011年每平方米平均售价分别为1.24万元、1.20万元和1.07万元,呈现逐年下降的局面。尽管艾比森表示,伴随技术进步,LED全彩显示屏制造成本不断降低,但该产品毛利率还是从2010年的38.69%,下滑至2011年的33.36%。
而公司的另一项业务照明产品的毛利率只有29.02%。艾比森表示,公司的照明产品尚处于市场推广阶段,规模效应尚未体现。
“去年,国务院发布了‘禁白’公告;5月28日,广东省提出LED产业‘十二五’期末实现年产值5000亿元以上,并将推广LED照明纳入节能减排的政绩考核指标,这些政策将大幅刺激LED照明企业的业绩。”上述分析人士表示,“LED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并且新的竞争者不断涌入,市场呈现出同质化竞争格局,与同行业几家上市公司相比,艾比森并没有特别独到的地方,因此,公司能否在这场群雄逐鹿中脱颖而出,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