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的重要制度优势。发挥这种优势,我们办成了很多大事、难事、好事。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应着力避免“碎片化”,把宝贵的国家资源有效地集中起来使用,实现造福人民的宏观经济政策初衷。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有一些宏观经济政策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比如,对于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以下简称农粮直补),基层有一些反映。应该说,农粮直补政策在很多地区实现了政策初衷,很好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有益。但是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像重庆等南方地区,单户家庭的土地面积不大,按照相关标准折合成补贴后,大多数家庭只有几十元的补助资金。由于要求补助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有时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还分开发放,无卡农民为领取这笔补助资金,需要花费车费和饭费等成本,余下的补贴所剩无几。结果是国家花了钱,效果却不是很好。
一是农民不太满意,认为受了折腾。二是基层政府感到委屈,认为中央绕过他们把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是对他们不够信任。三是基层工作难以开展。在村里调研时了解到,取消农业税,对减轻农民负担有好处,但也改变了农村的权利和义务格局。由于不再纳税,农民普遍感觉对国家和集体没有什么义务,一些村里的公共基础设施,村委会既无法筹集资金,也无法集中劳力来进行建设,村镇官员普遍感到工作难做。但是如果把农粮直补的资金集中起来,就是很大的一笔资源,能够办一些大事。以忠县忠州镇护国村为例,集中全村的农粮直补补贴,大约有二十万元的资金,就可以建设村里急需的水渠工程等农业公共基础设施。
还有一些政策,比如新农村建设,对农民建房有资金补助,但是要求补助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这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的“盘剥”和“克扣”,让农民获得实惠,但“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则需要基层政府来进行配套建设。在基层财政困难的条件下,新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难以跟上,导致很多问题和隐患。
应该看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动,是我们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未来国家很多经济和社会治理的工作,还需要依靠地方政府来执行和完成。从对当地社情民意的了解上来说,基层政府也更有优势。因此,一方面应该给予地方政府充分信任,一些资金、项目应尽可能交由地方政府来实施,宏观部门不宜干预过细。另一方面,则要从制度和规范上下功夫,对相关资金和项目进行有效监管和审计,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这个方面。对一些违背中央精神,中饱私囊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从更深层原因来看,一些宏观经济政策之所以呈现出“碎片化”,与我们的宏观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各个宏观管理部门都有一些项目和资金,也有部门权力和利益在其中。在制定安排资金和项目的时候,往往是“资金项目政出多门”。而单个部门的资金和项目又都不足以全面系统地解决经济建设一线存在的问题,这就使得很多资金和项目撒了“胡椒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出现了重复建设等问题,浪费了很多宝贵的资源。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可以考虑由某个部门牵头,建立宏观部门间的资金项目协调机制;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深入的行政体制改革来加以解决。
(王天龙: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挂任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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