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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观察:城市土地“去市场化”解高房价难题

高连奎

  以“城市土地”为代表的生存性稀缺资源供给方式的不科学,导致了现在中国人的生活困难,中国首先要正确科学的认识这一问题,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2014年03月25日08:5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城市土地”是当下中国最典型的稀缺资源(网络配图)

提到市场,人们往往将市场导致的各种问题归结为市场失灵,一出现什么问题,就说这是“市场失灵”导致的,但是笔者要指出的是很多问题,其实大部分社会问题不是市场失灵导致的,而是市场本身导致的,也就是在市场不失灵的情况下,照样会导致很多问题,市场出现问题就是因为市场“太灵”了。

比如稀缺资源,如果采取市场化分配的话,就必然会导致有钱的人占用的非常多,没钱的人一点也不能占用,比如翡翠、钻石、红木等就属于稀缺资源,这些产品就大部分为有钱人所占用,而没钱的人基本上是零占用。

但这些产品即使采取市场化分配的方式也问题不大,因为这些不属于“生存必须品”,属于奢侈性产品,与生存无关,富人的过量占用对穷人来说,最多造成一些心理上的不平等感,其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但如果稀缺的不是钻石,而是粮食资源呢,那问题就太大了,有钱人大量占用,甚至糟蹋浪费粮食,就会造成穷人没有饭吃的情况,就会出现大量的人因饥饿而死亡的情况。

因此粮食与钻石虽然都属于稀缺资源,但从生存经济学的角度来区分,就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产品,钻石属于“非生存性稀缺资源”,而粮食属于“生存性稀缺资源”。

从生存经济学的思考视角,非生存性的稀缺资源可以采用市场分配,而对于生存性稀缺资源我们则不建议采取市场化分配。

我们拿粮食来举例,是因为粮食就是一个典型的生存性稀缺资源,当然这也是相对的,比如在美国、阿根廷这些耕地比较多的国家,粮食就不算生存性稀缺资源,而在非洲、印度这些至今没有解决粮食自给的国家粮食就属于生存性稀缺资源,对我们中国来说,在改革开放前,粮食属于生存性稀缺资源,而现在也不算生存性稀缺资源了。

因为生存性稀缺资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生存必须的资源,第二是这种产品具有稀缺性。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粮食的总体产量是非常低的,而人口的增长是非常快的,所以当时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好吃饭的问题,但当时的中国除“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之外,因饥饿而出现死亡的情况非常少,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当时实行粮食的均等化分配,任何人都不能多占用粮食,因此即使粮食虽然紧张,但并没有造成太大的灾荒。而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之前,因粮食欠收而引起的灾荒几乎是年年有的事情。即使是中国政府最严厉的批评者,也不会否认这一点。

饥饿在部分发展中国家,仍然是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而这些国家的经济状况比当年的中国好很多,但是吃饭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就是因为他们的分配是不均等的。

其实很多国家在特殊情况下,都是实行粮食均等分配制度的,比如二战刚刚结束后的日本,因为这是一个非常人道的做法。

笔者并不反对市场化分配资源,而且市场化分配资源对于99%的产品都是可以的,但是对于生存性稀缺资源,则采取非市场化的均等分配更人道,也更公平。

讲到这里,读者肯定会问,这个理论适用于当下中国吗?对当下中国还有现实意义吗?笔者认为:有。在当下中国农民生产的粮食早已经不能算稀缺资源,但是城市人的土地却成为了典型的稀缺资源。

“城市土地”是当下中国最典型的稀缺资源,中国是一个文明发育比较早的国家,人口多,土地少是最典型的特征,跟美国那些国家不一样,在美国普通中产家庭就可以住别墅,可以有一个自己的小院子,其实建造一个别墅花不了多少钱,况且美国的别墅都是“木屋”,造价很低,最关键还是美国的土地相对中国便宜的多,而这在中国根本不可能出现,中国土地太稀缺了,如果中国人都住别墅,每家都有一个小院子,那中国就会重新出现因粮食短期而引发的饥荒。

在中国,建筑成本也是非常低的,每平米不过一千多元,中国价这么贵,关键就是“城市土地”太稀缺,土地太贵,土地成本占到价的很大一部分,“城市土地”这种稀缺资源,没有采取均等化分配的方法,而是采取了市场化分配的方法,这导致了中国人现在的价压力。

当然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对市场的过度迷信,另一方面则是对“生存性稀缺资源”的特殊属性不懂所致。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城市土地”,其实在农村土地还是非常便宜的,但城市化的中国,人们不可能再回到农村居住,人们只能往中心城市集中。

在国际上,比如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城市土地比中国更稀缺,但新加坡人则可以“住有所居”,关键就是没有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方法实行住房供给。

而中国现在要解决高价问题,就必须从城市土地制度实行改革,让城市土地“去市场化”,让住建设回归建筑成本,如果人们买一套,人们只付出每平方米一千多块钱的建筑成本的话,那中国绝大部分人都买得起

那这样,是不是很多人都拥到市中心去了呢,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首先市中心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市中心人多,车多,污染大,不清静,生存环境并不优质,在西方国家,很多人都喜欢住在郊区,只有交际比较多的人才会喜欢居住在市中心,个出行方便。其次人们都会居住在工作单位附近,市中心哪有那么多工作机会,起码市中心没有一家工厂,工厂都在郊区,那些在工厂上班的人,肯定不会住市中心。第三,居住用地实行非市场化的同时,商业用地仍然是市场化的,这就导致不可能所有的公司都集中在市中心,只有那些利润足够丰厚、愿意支付更高土地租金的公司才会将他们的办公地址设在市中心。

那具体应该怎么做呢,我们可以通过一个项目开发的案例进行说明,首先我们将对拆迁户的补偿由现在的“现金补偿”改成“实物补偿”,也就是“以房偿房”,然后政府在被拆迁地建设新房,新建成的房子以成本价,或是略高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这样一来,有三大好处,因为拆迁不涉及现金补偿,拆迁户也就不会漫天要价,第二,政府不再拍卖土地,土地财政被彻底切断,第三,政府直接充当开发商,开发商的利润被取消,第四,由于住直接不再直接由市场供应,从长期看,政府的税费就可以直接取消。拆迁户的补偿、开发商的利润、地产建设的税费三大块去掉之后价自然就回归建筑成本了。第五就是不会出现现在的恶性循环,因为“成本定价”这一块是最管用的,“成本定价”一个环节就切断了价上涨的预期,价的上涨也只是与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挂钩,而这种上涨就是微乎其微的,即使上涨也完全可以与屋的折旧进行对冲,因此到那个时候,屋也就不再具有投资价值,投资现象将消失。

对于政府财政的损失,我们可以通过进行税收结构的调整进行补充,税收结构调整不是增税,是在税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改变税收结构,将原来的损失补充回来,关于税收结构调整笔者在“低生存成本社会”的论述中也曾有过建议,那就是增加享受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须品的税收,另外还可以增加机器生产型产品的税收,降低劳动生产型产品的税收,因为根据经济学规律,机器生产型产品随着机器的不断自动化会越来越便宜,而劳动生产型产品则会随着劳动力价格的不断上涨,而越来越贵。政府税收结构调整不以增加税收总量为目标,而是以降低民众生存成本为目标。

而笔者建议的这种政策,其实与现有政策衔接起来也并不困难,因为上述开发方式在旧改造中就有应用,我们现在就可以让“公益型国有企业”率先进入地产开发,率先实行“成本定价”,只要这些公益型国企供应的住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份额,住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自然就得到了扭转,下一步则可以考虑从减免税费,取消土地拍卖等方式入手。

其实到最后民营的开发商也不必完全取消,只要实行“成本定价”的公益型国企所开发的住在市场供应中占到一定的数量,就能成为市场的“稳仓石”,地产市场就再也不会出现以前那种疯长的局面。而民营开发商也不是就没有了出路,他们可以开发商业地产,开发旅游地产,开发高端地产,这些仍然是空间巨大,市场巨大,也是公益型国企不宜介入的领域,况且公益型国企开发的地产连市场供应量的一半都占不到,剩下的也都是民营地产商的市场空间。

中国的国企改革中,一直提到公益型国企的概念,但一直没见落实,其实完全可以从房地产这个领域落实,让民众亲身感受到公益型国企的作用。

总之,以“城市土地”为代表的生存性稀缺资源供给方式的不科学,导致了现在中国人的生活困难,中国首先要正确科学的认识这一问题,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世界经济主管)

《金台观察》专栏是由人民网财经研究院的研究团队及外部专家联合撰写的短篇评论,提供具有洞察力的关于中国经济、商业趋势的解析。投稿或有关于文章的任何意见请联系cy#(换成@)people.cn。

(责编:薛白、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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