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是“分工”不是“对立”(网络配图)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世界各国政府在施政时都无法回避的话题,也是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各学术领域一个基础性的研究课题,中国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但又提出了要“积极发挥政府作用”,政府要弥补“市场失灵”,那政府和市场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其实这一点在学术界本身分歧是不大的,哪些是政府该做的,哪些是市场该做的,可以说是分析得非常清晰的,但可惜的是目前尚没有一个词从总的层面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一个“概括”。以至于总有人将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其实在笔者看来政府和市场从来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分工”关系,学术界动辄将政府和市场对立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而且是一个非常大的“话语陷阱”。
这种“话语陷阱”的逻辑是首先强调中国应该实行市场经济,而要实行市场经济,既然实行市场经济了,政府就应该完全退出市场,这样也就将政府和市场无形中对立了起来,这种逻辑关系一直主导着中国主流经济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使那些强调发挥政府积极作用的学者处于理论弱势,甚至是被动地位。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是错误的,在西方经济学中强调市场缺陷的理论比强调市场有效的理论要多得多,甚至可以非常明确地说,西方经济学就是在不断发现市场缺陷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而市场失灵也是个基本的事实。在“大政府”和“小政府”的争论中,还有人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那就是“中性政府”或是“中立政府”,而这种讨巧的提法由于缺乏必须的理论支撑,显然并不能平息由来已久的大小政府争论。
那如何抛开意识形态的偏见,将政府与市场关系纳入科学分析的轨道呢,笔者认为可以用亚当斯密“分工”的观点来进行解释,亚当斯密最伟大的经济学理论就是“分工”,“分工”也把握住了经济的核心,亚当斯密的名著《国富论》的第一章就是讲“分工”,而且后面很多理论都是根据分工思想来的,比如大家都知道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但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的原因跟自由主义毫无关系,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分工,具体说来是国家间的生产分工,各个国家都生产具有自己比较优势的产品,然后进行贸易,这跟自由主义根本不沾边。
同样亚当斯密的“分工”思想也贯穿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亚当斯密从来不主张小政府,相反他在著作中明确列出了政府的职能,如果归类的话,亚当斯密更接近中国舆论中的“大政府主义者”,但是如果就此将亚当斯密归为大政府主义者也是不对的,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精神是“分工”,亚当斯密既不主张大政府,也不主张小政府,亚当斯密主张的政府做它分工之内的事情。
根据亚当斯密的“分工”传统,其实政府和市场从来就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分工关系,明确了这一关系之后,再进行“大政府”和“小政府”的争论也就毫无意义了,在“分工”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应该做什么,就应该由专业的经济学家根据研究做出结论,而经济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可以说是非常清楚的。
另外从“分工”的角度看,政府也是市场的一部分,市场一共存在三大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三者都是市场主体,只是分工不同,各自干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而现在中国学术界将政府和市场盲目对立起来的对法既违背了亚当斯密的传统,也不科学,因为一旦人们将政府和市场对立起来,让人们从中做单选,人们一般会选市场,而让政府只制定规则,而所谓市场其实就是私人企业,但现实往往是私人企业由于“市场规模受限”等并不能承担所有的市场供给职能,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失灵,因此这种将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的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我们现在应该恢复政府的市场主体地位,明确政府也是市场的主体之一,当然政府也不能盲目揽责,政府做的只是企业和个人这两个市场主体无法完成的工作。
总之,我们现在要破除将政府和市场盲目对立的做法,走出这一话语陷阱,还政府以市场主体地位,并以“分工”的标准重新核定政府职能,这才是科学的做法,也才符合亚当斯密的传统,这应该成为中国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界的一个前提性共识。决定政府行为的应该是科学,而非利益,这也是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施政的根源。
“分工”与“划界”不同,在以前学术界对于政府与市场采用划界的方法,这种方法源于萨缪尔森,但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科学,因为政府和市场做的本来就不是同一件事情,也就无所谓谁做得多,谁做得少,因为谁多做一些,谁少做一些,往往用于两人同时做同一件事情的场合,市场活动不是同质的,而是有差异的,因为政府和市场本来就是从事的不同的市场活动,以此定位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应该是用哪些事应该政府做,哪些事应该市场做进行划分更好,政府和市场分好工就可以了,我们现在也必须从萨缪尔森的“划界思维”转向亚当斯密的“分工”思维才是正确的。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世界经济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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