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告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食盐是暴利产品,零售价是出厂价的5倍。
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现有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在2006年发布的。
公众以为,该办法的废止,意味着食盐专营的废止,预计食盐的售价将能下调。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市场上食用盐的零售价普遍在2600元/吨,而出厂价一般在每吨300元至500元。在整个产业链条上,大型食品厂可以从省盐业公司以600至700元/吨的价格批发到食用盐,而小型食品厂则必须在当地盐业公司拿货,拿货价近1000元/吨。通过专营的食盐,从车间到了市场终端,零售价格暴涨。
中国盐业总公司则在当天发表公告称,国家发改委公告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制度的废止。J159
解读
咸的味觉来自盐。在中国菜里,盐更重的使命,是调出食物本身固有的味道,改善某种肌体的质地。在中国的烹饪辞典里,盐是百味之首……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俗话说,“人不可一日无盐”,如果没有了盐,不仅一日三餐食之无味,我们的身体健康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正因如此,国家有关“食盐”的政策,显得特别牵动人心。从春秋至今,我国始终禁止民间私自制造贩卖食盐;美国、英国、瑞士等国家也对食盐实行不同程度的专卖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统一的食盐专营政策。
取消“盐业专营”是媒体误读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0号令”,取消200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消息一出,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媒体报道称,实行了数千年的盐业专营将就此作古,还有评论称“盐业专营百无一用”。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根据记者的调查,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代表取消“盐业专营”。
对于昨天国家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随后有媒体报道的“我国食盐专营”将取消的说法,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于本杰明确表示,这是社会的误读。目前国务院1996年出台的《食盐专营办法》仍然有效。废止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的废止。
于本杰说:“我们现在实行的食盐专营的政策,是国务院的《食盐专营办法》,目前《食盐专营办法》仍然有效,继续执行,专营政策没有调整。”
中国盐业协会也表示,国家发改委废止相关文件,是延续政府简政放权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 之所以要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本杰解释说,2008年时我国盐业的主管部门就已经由国家发改委转移到工信部,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2000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政策。废止这一文件和取消食盐的专营政策没有关联。于本杰说,当时国家发改委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为了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加强专营许可证的管理,专门制定的办法。不在它管的职责范围内,所以废止,和取消专营政策没有任何关系。
延续政府简政放权思路
于本杰进一步表示,目前的政策只是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但是《食盐专营许可证》仍然存在。食盐专营是一种国家专营的政策,我国在食盐的生产,运输,批发到零售等各个环节,都是实行许可证管理。随着国家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事项,从去年年底开始,食盐在专营领域的三个证件审批已经全部下放到省一级。
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认为,目前食盐生产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这已经体现出政府职能改革的推进。
食盐专营主要考虑国民健康
2006年盐税只占我国税收的0.04%,盐税对于税收的贡献已经微乎其微。税收贡献率已经如此低了,那为什么我国还实行食盐专营呢?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于本杰介绍,现阶段我国食盐专营主要出于国民健康的考虑。
于本杰认为,通过食盐这种载体,达到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的危害。中国是碘缺乏病高发的国家,全世界40%的碘缺乏人群在中国。谁都可以买,谁都可以卖,不能确保食盐加碘的落实。
食盐专营制度还保留着,主要是从考虑食盐质量角度出发的,消除碘缺乏现象。不过对于食盐加碘,社会上也有不同的声音。有研究显示,我国不论是碘充足地区还是碘缺乏地区,都出现碘摄入过量的问题。对此,有盐业人士透露,国家在2012年已经做出调整,在不同地区设定食盐加碘的不同标准,在补碘的同时确保公众安全。
在特定时期维护市场秩序
除此之外,“食盐专营”制度也有利于在特定时期维护市场秩序、避免公众恐慌。举例来说,2011年日本福岛地震后,国内一度出现海水被污染、食盐要涨价、碘盐能防辐射等一系列传言,在不少地区引发抢购食盐的风潮,食盐一下子变成了稀缺商品。还有人囤积居奇,把食盐价格抬升好几倍出售。在这样的背景下,肩负食盐调配的中盐公司立即表态,全国食盐储备量足以满足3个月的市场供应。各地盐业公司也纷纷启动应急机制,确保食盐供给。哄抬盐价的现象被有效抑制。
取消“食盐专营”
不符合国情
实行食盐专营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食盐安全和战略储备,这一制度本身无可厚非。而专营制度并不是中国独有,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也实行食盐专营,只是具体的做法不太一样。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现实情况的不同,我国盐业专营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专家指出,中国盐业公司的垄断力膨胀已经突破了合法界限,与“垄断越界”同时存在的还有各盐业公司的“暴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此前撰文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盐政管理和经营队伍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各地盐务局是盐业管理政策的制定者、盐政执法者、生产企业的上级主管,同时又是盐产品的经营者,盐业体制政企不分,最终导致食盐专营的弊端日渐凸显。
尽管弊端很明显,但彻底取消“食盐专营”也不符合国情,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孙晋教授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建议,食盐专营体制的改革应该分为运营和监管两大环节,运营交给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政府做好制定好规则和执行好规则就可以了。小小一包食盐看起来微不足道,但牵动百姓民生,就是国家必须谨慎对待的大事儿。
据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