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为拟分为3个层次
一般失信行为包括6大类
年检周期内闯红灯等累计20起以上就算
《办法》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二)收到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后,逾期接受处罚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五)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4分以上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一个年检周期内闯红灯、超速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达20起以上的。
【解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未挂车牌、遮挡号牌或酒驾等,属于较重的违法行为,只要发生一次就算作失信行为,不管车主还是司机,交警现场抓获谁,就算到谁头上。而闯红灯、违停、超速、压线、违反禁令标志等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年检周期内,若累计达20次,不管这些违法行为是车主本人的,还是借给别人开导致的,都算到车主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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