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的地方债和上报的地方债有巨大的差距。”在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17.89万亿元。李铁透露,在地方调研时候,走了十几个城市,他们说只报了10%,有些报了20%、30%,超过50%的都没有。
既不用害怕破产,又不用为过度负债担责,地方债务规模膨胀,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一度十分普遍。早在还没有发行正规地方债券之前,带有违法嫌疑的各种间接举债行为已经泛滥,全国至少有数千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上到每个省,下到每个县,几乎都有融资平台。这不仅是对未来财政收入的透支,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提前透支—在《预算法》正式修改之前,理应“不列赤字”的地方预算却负债沉重,实有违法之嫌。
众所周知,越是神秘而封闭的违规举债,越是容易陷入举债无度的风险之中;发行更为透明、更为规范的地方政府自主债券,其实也是利用市场的力量,对地方举债无度进行规范。今年,10个省市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已经试点,打开合法的“前门”,就要关上违法的“后门”,让地方政府举债方式仅限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是很显然,合法的地方政府债券,似乎仅是地方政府借钱的“补充”,以致超过一半的地方政府债务根本没有上报。
地方债上报数量不到实际一半,这不仅是诚信的问题,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黑洞。地方债没有上报,意味着这些债务并没有纳入正规的风险管控,而是在隐蔽的黑暗角落里顾自违规运行。一味追求政绩而负债累累,又不用上报、不用公开、不受监管、不担责任,结果可想而知。过去,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来还债,从农民手中低价拿地,虽然引发很多社会矛盾,却仍是政府预期的重要收入来源。一旦房地产业陷入困境,不上报的地方隐蔽债务,就存在失控风险。
地方债不上报、不公开,不仅会严重影响高层决策,也会影响正规地方债券的市场运行。地方债虚假上报,以至于只报10%的违规操作,是对公众的欺骗和不负责任,这个风险黑洞必须尽快堵上。要让地方债风险不失控,首先要保证地方债全额上报,并且及时公开;其中关键,就是要建立债务问责机制,从官员政绩考核上做文章,对不负责任的过度负债,实行倒查追究的终身责任制—借一屁股债,弄一揽子政绩,然后潇洒地拍拍屁股,将高高的债台送给下任,这种无责举债的模式早该结束了。(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