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湘卷入倫敦7.4億英鎊詐騙案--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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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湘卷入倫敦7.4億英鎊詐騙案

上海商報 徐志鳳

2012年11月26日10:44        手機看新聞

近日港媒報道稱,新鴻基地產(00016.HK)前主席郭炳湘卷入英國倫敦一宗涉資7.4億英鎊的巨額詐騙案。英國檢察院在10月31日已要求郭炳湘以控方証人的身份作証,原因是其涉嫌在擔任新鴻基主席期間,曾簽署“租賃協議”擔保書,為該案中的兩名被告向愛爾蘭聯合銀行貸款購入倫敦商業區16個超豪物業提供擔保。

新鴻基地產前主席郭炳湘被指涉巨額詐騙。

案發於郭炳湘任新鴻基主席期間

郭炳湘卷入的這宗轟動英國的詐騙案,其主角是A.Kallakis44歲和Alexander Williams44歲,前者為希臘裔地產富豪。兩者遭到倫敦檢察部指控23項罪名,包括串謀訛騙、偽造文件、作出虛假聲明詐騙、洗黑錢及非法轉賬獲取金錢利益等,控罪日期發生於2003年至2008年,涉及金額高達7.4億英鎊。

上述控罪發生日期正是郭炳湘任職新鴻基主席期間,英國檢察院要求郭炳湘以控方証人的身份作証,原因是其涉嫌在擔任新鴻基主席期間,曾簽署一份“租賃協議”擔保書,為該案中的兩名被告向愛爾蘭聯合銀行貸款購入倫敦商業區16個超豪物業提供擔保。

10月31日,郭炳湘應英國檢察院要求,在香港高等法院科技法庭通過視頻的方式以控方証人身份作証。在長達3小時的作証當中,郭炳湘多次否認其並不認識案中的兩名被告,同時跟兩名被告旗下的公司也沒有任何生意聯系。關於控方指控的這份“租賃協議擔保書”系遭人偽造,上面的簽名並非其本人的真跡。一同出席的現任新鴻基董事局執行董事黃植榮也力挺郭炳湘,其通過視頻供稱,該份“租賃協議擔保書”蓋上的新鴻基字樣的印章亦是偽造的。

郭炳湘在法庭上表示,這份偽造的“租賃協議擔保書”,他也是直至2008年9月才知曉。彼時愛爾蘭聯合銀行派人來港向新鴻基查詢有關租賃擔保書一事,新鴻基公司法律部人員展開了內部調查,事后向他作出詳細的匯報,他才知悉公司遭人偽冒文件及簽署。

對於郭炳湘的証詞,被告律師並不認同,其質問稱,郭炳湘正是由於在任職新鴻基董事局主席期間做出了類似於該案中有違公司董事局的事項,才被逼離開新鴻基主席一職。郭炳湘則強調,雖然當時新鴻基董事局收到過這樣的投訴,但其本人絕不認同,“我的離任是家庭糾紛問題,與是否作出有違公司董事局事項無關”。

目前該案仍在調查審理,英國法院還未最終裁決。

郭炳江連任董事遭股東反對

與郭炳湘本人面臨的這宗指控相比,其兩位胞弟郭炳江、郭炳聯面臨的局面則要復雜得多。

自2012年3月底兄弟二人開始遭到調查以來,新鴻基高層動蕩的傳聞就未停止過,甚至一度有傳言稱,針對兄弟倆的指控一旦落案,4年前被趕下主席寶座的兄弟老大、現任新鴻基的非執行董事郭炳湘,有可能借機重返新鴻基掌握大權。

有可能是鑒於該案件的形勢越來越對郭炳江、郭炳聯兄弟二人不利,2012年7月17日,新鴻基召開緊急董事會,委任執行董事黃植榮及雷霆二人為副董事總經理,以協助郭氏二人履行主席及董事總經理職責。與此同時,郭炳江兒子郭基輝,及郭炳聯兒子郭顥灃也被分別任命為郭氏二人的替代董事,新鴻基80后的“第三代”由此首次進入董事局。

但這顯然並不能確保新鴻基第三代順利接班。新鴻基第三代仍然年輕,一旦郭氏兄弟二人因此案身陷囹圄,擁有新鴻基控股權的郭氏家族可能不得不被迫提拔家族之外的人選擔任掌門人。尤其在11月16日新鴻基股東大會上,現任聯席董事總經理郭炳江連任董事的決議案遭逾20%股東反對,兄弟二人在新鴻基的任職前景更加令人擔憂。

而曾因家庭糾紛而被趕下台的郭氏老大郭炳湘則成為了新鴻基掌門人的熱門人選。而如今郭炳湘卷入倫敦詐騙案,令新鴻基未來的管理層再度面臨信任危機,不少香港業內人士指出,由非郭氏家族的人選出任最高領導或主席是必要的改變。

然而將曾經的家族事業拱手讓人或許是郭氏家族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郭氏“第三代”出面執掌公司事務或許是最后的選擇。在新鴻基股東會召開前不久,MSCI旗下的獨立議案投資顧問ISS曾發表報告稱,董事會早前任命郭炳江及其胞弟郭炳聯之子為替代董事,意味著無論涉貪案發展如何,郭氏家族將在新鴻基決策中具有重大發言權,這一全球第二大房地產發展商未來繼承人的選擇,也將基於裙帶關系而非業績。

(責任編輯:田原、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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