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2個月的緊張復習准備,終於迎來了最激動人心的復賽。本周日(12月14日)上午9點,復賽現場集中考試將在境內外45個考點、102個考場同步開考。提醒大家,參加復賽必須攜帶准考証、學生証以及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証件,三証齊全才能進入考場考試。如果您還未打印准考証,請盡快使用您的賬號登陸競賽網站打印准考証(建議打印准考証時,選擇橫向打印),查詢復賽考場等信息。
如參賽人員未攜帶有效身份証件,必須當場出示臨時身份証或含參賽人員本人照片、姓名、証件號碼(與准考証一致)、公安局蓋章的身份証明原件,否則不得入場考試。
如參賽人員未攜帶學生証,必須出具學校加蓋章的在讀証明材料,否則不得入場考試。
請大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尊重對手,尊重自己。
祝大家都能發揮出最佳水平!
一、考場紀律
1.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2.參賽人員務必在開考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進行現場照相,驗對准考証、學生証和身份証(或港澳通行証、護照)等有效証件(注冊競賽網站時使用的証件為有效証件)﹔
3.參賽人員進入考場必須攜帶准考証打印件和報名注冊的身份証件(身份証、港澳通行証、護照等)原件,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覺將証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無身份証者可憑臨時身份証件,其他証件均屬無效)
4.參賽人員拍照進場后至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況必須有監考人員陪同﹔
5.遲於開考時間2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方可交卷退場。開考20分鐘內未能在考試機上登錄並確認的,視為缺考﹔
6.參賽人員在入場時除攜帶演算用筆外,嚴禁將筆記、參考資料、具有計算、存儲、攝錄功能的電子設備,通訊設備、食物、飲料等帶入考場或試圖帶入考場。手機必須關機。已經攜帶入場的應按照監考人員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點。在整個考試期間,參賽人員不能取用已經存放的個人物品﹔
7.參賽人員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准吸煙、吃東西﹔
8.參賽人員遇到問題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得涉及試卷內容﹔
9.參賽人員因病不能堅持考試的,應報告監考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10.參賽人員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將演算草稿紙帶出或試圖帶出考場外,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二、違紀處理辦法
1.參賽人員在答題期間有違反以下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取消當場參賽成績:
(1)考試期間,交頭接耳、互打手勢的行為﹔
(2)偷看他人答題,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行為﹔
(3)考試期間,在考場內外喧嘩的行為﹔
(4)拒不按要求存放違規物品(詳見考場紀律)的行為。
2.參賽人員在答題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取消當場參賽成績:
(1)抄襲或試圖抄襲帶入考場的筆記、書本、紙條的行為﹔
(2)抄錄或試圖抄錄考試相關內容的行為﹔
(3)使用或試圖使用無線設備進行通訊的行為﹔
(4)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行為﹔
(5)將演算草稿紙帶離考場的行為﹔
(6)偽造或涂改准考証的行為﹔
(7)參賽人員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行為。
3.參賽人員在答題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擾亂考試秩序,取消當次參賽成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參加今后主辦方組織的類似競賽:
(1)代替他人考試的行為﹔
(2)請人替考的行為﹔
(3)涉及集體(2人以上)舞弊的行為﹔
(4)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証件的行為﹔
(5)參賽人員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行為﹔
(6)侮辱、漫罵或蓄意報復、毆打考場工作人員的行為﹔
(7)其他嚴重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