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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提前还房贷需三思

柴  贸

2012年12月24日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明年1月1日起,所有房贷客户将全面执行新的利率标准,这意味着,目前仍按降息前利率结算的不少老房贷客户的月供很快将迎来减压。每当临近年底,一批客户就会选择提前还贷,但在降息通道中,是否要提前还贷需要三思而行。  

  专家建议,以下两类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是处于还款初期的借款人提前还贷比较划算,因为还款利息支出通常集中在还款初期,所以借款人在还款前期提前还款都是划算的。

  二是借款人手头资金能够支付房贷剩余尾款,却不能满足其他方面资金需求时,选择提前还款是比较划算的。借款人可以将手中资金用于提前还贷结清贷款,然后用此套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将抵押出来的钱款用于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上,来解决自身融资需求。

  而下面五种情况则不宜提前还贷:

  一是基准利率享受七折至八点五折之间的购房者没有这个必要,由于已享利率优惠,即便利率调整前后月供之差也不会超过百元,因此不需要提前还贷。

  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也没有必要,因为等额本金开始还的钱比较多,后来越来越少。这部分人已将大额的钱还完了,剩下小额的贷款,即便涨了利率,利息也不是太多。

  三是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购房者也不宜提前还贷,因为这部分客户已经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所以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四是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的投资人士不适合提前还贷。比如短期内有收益项目可投资的人群,如果这时候将钱都还给了银行,将白白丧失了赚钱的机会。

  五是不久后还需要银行贷款的购房人,现在若把钱一下子还给了银行,等再去银行申办贷款时,基准利率有可能会上浮10%到30%,甚至更高。

(责任编辑:王千原雪、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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